湖南公务员考试2014年湖南公务员考试行测定义判断高频考点:“三抓”
一,抓主体
【例题1】行政指令:是指行政主体依靠行政组织的,运用行政手段,包括行政命令、指示、规定、条例及规章制度等措施,按照行政组织的系统和层次进行行政管理活动的方法。根据上述定义,下列描述不属于行政指令的是( )。
A.体育局局长签发嘉奖令,表彰在全运会上取得优异成绩的运动员和教练员
B.消费者协会同中国家用电器协会正式发布《太阳能热水器选购指南》
C.市教育局紧急电话通知,要求全市中小学、幼儿儿园加强校园安全管理
D.市消防大队对未经消防设计备案擅自施工的违法工程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
【解析】答案B。注意题干要求选择"不属于行政指令"的。行政指令的定义主体是行政主体。分析各选项,B选项中消费者协会和中国家用电器协会不属于行政主体,因此不符合定义。A,C,D三项都符合定义,属于行政指令。
二,抓目的
【例题2】预备犯罪是指为了实行犯罪事先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表现形式主要有两种:
①准备工具。任何工具只要同犯罪行为联系在一起,就成为犯罪工具。
②制造条件。如谋划行动方案、勾结共同犯罪人等等。
根据以上定义,下列描述未构成预备犯罪的是( )
A.刘军因为私人问题与老板积怨。一天,他遇老板外出,正巧天降暴雨,毁坏交通。刘军准备制造车祸假象,想致老板意外死亡。
B.丁某欠王老板20余万元,王老板多次索要,丁某总是躲避或拒绝。一天,有人告诉丁某,王老板正在训练"打手",准备对付丁某。后来,丁某查证,所谓的"打手",是王老板新招的保安。
C.梁某觊觎邻居家新买的摩托车,意欲据为己有,并悄悄准备好了一把万能钥匙,想趁邻居不在家时入室偷窃。
D.张胜扬言要杀吴天,并买了一把三棱刮刀,准备伺机行动。
【解析】答案B。首先要求看对题干的问题,是选择"未构成预备犯罪",大部分考生容易重点研究后面给出的连个条件再逐一去判断选项是否正确。其实定义本身包含一个目的状语"为了实行犯罪",为关键字,选项A、C、D涉及到的都是犯罪行为,选项B中提到的行为根本就不是犯罪行为,不符合定义本身,所以正确选项为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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