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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政法干警考试《专业综合》刑法学练习题(1)

来源: 2019-07-05 10:31

   单项选择题

  1.犯罪时怀孕的妇女,无论犯了多么严重的罪,最高可以判处()。

  A.死刑立即执行

  B.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C.无期徒刑

  D.有期徒刑15年

  1.A 解析:本题旨在考查死刑的限制。《刑法》第49条规定,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注意:对怀孕的妇女的限制条件是“审判的时候”,而不是“犯罪时”。同理,对于未成年人的限制条件是“犯罪时”,而不是“审判时”。本题实际上是考查考生对法条的熟悉程度!

  2.王某花8000元钱从人贩子手中收买了妇女钟某,强行奸淫之后,又转手以10000元的价格卖给他人。王某的行为构成()。

  A.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与****罪

  B.****罪

  C.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

  D.拐卖妇女罪

  2.D 解析:本题旨在考查拐卖妇女罪。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又出卖的,依照拐卖妇女、儿童罪定罪处罚。奸淫被拐卖妇女的,作为拐卖妇女罪的加重构成,而不另外构成****罪。

  3.我国刑法规定,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 )。

  A.可以从轻处罚

  B.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C.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D.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3. D 解析:本题旨在考查生理因素对刑事责任的影响。根据刑法第19条的规定,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4.《刑法》第345条第2款规定:“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这属于()。

  A.空白罪状

  B.引证罪状

  C.叙明罪状

  D.简单罪状

  4.A 解析:本题旨在考查空白罪状。空白罪状,是指在刑法分则条文中不直接叙明犯罪的特征,而只是指出该违法行为所违反的其他法律、法规。

  5.犯罪嫌疑人甲盗窃被抓获后,主动交待了自己和同犯罪人乙共同犯盗窃罪的事实,那么甲的行为构成()。

  A.一般自首

  B.特别自首

  C.坦白

  D.立功

  5.C

  解析:本题旨在考查自首与坦白的区别。自首是指犯罪分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行为。

  本案中,因为甲是被动归案,所以不成立一般自首。又因为甲主动交待的是“自己和同犯罪人乙共同犯盗窃罪的事实”,其如实供述的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罪行与司法机关已经掌握的罪行都是盗窃罪,所以不构成特别自首和立功。本案构成坦白。坦白是在犯罪人被动归案后,如实交代自己的罪行的行为。

  6.甲、乙、丙在一起闲谈。乙说:“偷东西,哪个都会干。比如趁商店快下班时躲藏在商店里不要走,然后等到夜深人静时,拿点里面的东西再想办法出来就是了。”丙听后便于当天如此这般,潜入某商店盗窃了几件衣服,乙的行为构成( )。

  A.不犯罪

  B.从犯

  C.教唆犯

  D.主犯

  6.A

  解析:本题旨在考查教唆犯。教唆犯是指故意唆使他人犯罪的犯罪分子。具体地说,教唆犯是以劝说、利诱、授意、怂恿、收买、威胁以及其他方法,将自己的犯罪意图灌输给本来没有犯意或者虽然有犯意但不坚定的人,使其决意实施自己所劝说、授意的犯罪,以达到犯罪目的的人。本案中,乙没有教唆的故意,不构成犯罪。这属于“说者无心,听者有意”的情形。

  7.以下属于减刑的是( )。

  A.甲被判处无期徒刑,在执行期确有悔改,减为有期徒刑20年

  B.乙被判处罚金5000元,因其经济困难,法院将其罚金减为2000元

  C.因丙的主刑由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20年,法院将剥夺其政治权利的期限减为10年

  D.丁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

  7.A

  解析:本题旨在考查减刑。减刑是指对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因其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而适当减轻其原判刑罚的制度。

  8.王某见自己的女友遭两个流氓调戏,前去制止,反遭流氓袭击,王某立即进行反击。此时,便衣民警李某赶到,未及表明自己的身份即迅速抓住王某以制止殴斗。王某视李某为流氓团伙成员,随即拔刀将李某刺成重伤,王某的行为属于( )。

  A.假想的防卫,应按意外事件处理

  B.过失致人重伤

  C.正当防卫

  D.假想的防卫,应按过失致人重伤论处

  8.A解析:本题旨在考查假想防卫。正当防卫中的不法侵害必须是真实的,如果行为人由于主观认识上的错误,误认为有不法侵害存在,结果造成损害的,称之为“假想防卫”。假想防卫具有如下特征:(1)不法侵害事实根本不存在,行为人误认为存在;(2)行为人是出于防卫的意识,实施防卫行为;(3)行为人防卫行为造成了无辜者的损害。本案中,因李某不是不法侵害人,而王某对其实施防卫,致其重伤,属假想防卫。但是王某在当时条件下并不能预见,所以应以意外事件处理。

  9.下列不属于法定的从重处罚情节的有( )。

  A.武装掩护走私的

  B.非法拘禁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

  C.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

  D.司法机关工作人员作伪证的

  9.D解析:本题旨在考查法定的从重处罚的情节。

  《刑法》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武装掩护走私的,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款、第四款的规定从重处罚。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缉私的,以走私罪和本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的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罪,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10.刘某是15岁的中学生,因迷恋电子游戏,在电子游戏厅老板赵某的唆使下,闯入附近一居民家中行窃。刘某见该居民家中只有其女儿一人在家,遂起歹念,予以****,后逃离。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刘某不应负刑事责任

  B.赵某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重处罚

  C.对赵某免除刑事责任

  D.对赵某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10.B解析:本题旨在考查教唆犯以及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15岁的刘某的盗窃行为不构成盗窃罪,但他的****行为构成****罪。赵某教唆未满18岁的刘某犯罪,应当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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