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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之民法(35):显失公平

来源: 2019-07-08 10:31
显失公平的构成要件(《民通意见》第72条)。


  ①双务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明显不对等,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


  ②显失公平的事实发生在“合同成立之时”;


  ③显示公平的原因系因一方当事人利用自己的优势或者利用对方的急迫、轻率、无经验等不利境地(主观要件)。


  例1甲以市价80万元将自己的房屋出卖给乙,甲交付了房屋,但尚未办理过户登记。半年后,该房屋所在地区被国家征收,该房屋的拆迀补偿费用高达400万元。甲以显失公平为由起诉撤销与乙的买卖合同。①显失公平的事实须发生在“合同订立之时”.甲、乙的买卖合同订立时,并无显失公平的情形,不构成显失公平。②若符合《合同法解释(二)》第26条规定的情势变更,甲可起诉解除或者变更该买卖合同。


  例2甲大学刚毕业,月收入2000元。乙是一名口才颇佳的推销员(能把稻草说成金条),推销一种高档西服的干洗设备,每套售价2万元。乙知道甲不仅家境贫寒,而且缺乏主见,向甲推销该干洗设备,反复强调:“当今世界,成功男人必须拥有高档西服的干洗设备,否则同事瞧不起,女人不待见。”甲深深折服,向乙订购该干洗设备一套,约定的价格为4万元。①甲、乙的买卖合同属于显失公平的合同。②甲享有撒销权。


  典型真题


  甲手机专卖店门口立有一块木板,上书“假一罚十”四个醒目大字。乙从该店购实了一 部手机,后经有关部门鉴定,该手机属于假冒产品,乙遂要求甲履行其“假一罚十”的承诺。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假一罚十”过分加重了甲的负担,属于无效的格式条款


  B.“假一罚十”没有被订入到合同之中,故对甲没有约束力


  C.“假一罚十”显失公平,甲有权请求法院予以变更或者撤销


  D.“假一罚十”是甲自愿作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当认定为有效


  [答案解析]①C选项考显失公平。因为不存在乙利用自己的优势,或者利用甲急迫、轻率、无经验这一主观要件,故不构成显失公乎。②根据《合同法》第40条,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利用格式条款“不合理加重对方责任”、“不合理减轻自己责任”或者“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无效。而甲利用“假一罚十”之格式条款加重的是自己的责任,故 A选项错误。③“假一罚十”之格式条款已经订入合同,且属有效。故B选项错误;D选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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