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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之民法(108):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

来源: 2019-07-08 11:01

不当得利之债的构成要件有四:


  1.一方获得利益(包括;财产积极增加与财产消极增加)。财产积极增加,指财产本不应增加而增加;财产消极增加,指财产本应减少而未减少(见例1和例2)。


  2.他方受有损失(包括:财产积极减少与财产消极减少)。财产积极减少,指财产本不应减少而减少;财产消极减少,指财产本应增加而未增加(见例3)。


  3.获得利益与受到损失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在给付型不当得利中,以给付关系替代因果关系)。


  4.获得利益没有法律上的原因〔采用非统一说:(1)给付型不当得利,指自始或嗣后欠缺给付目的;(2)非给付型不当得利,指欠缺保有利益的权利或法律原因〕(见例4和例5)。


  例1甲(大律师)在乙餐厅吃饭时,点了三个菜:青椒土豆丝、麻婆豆腐、农家小炒肉。上菜时, 餐厅服务员误将他人点的一道“清蒸基围虾”(价格为135元)上到甲的餐桌上,甲见状未事先声张,快速将“请蒸-围虾”消灭干净。①事件前后,甲的财产虽未积极增加,但应认定为财产消极增加(换言之,节省了费用),符合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甲负有向乙返还不当得利的债务。②一般而言,没有法律依据地吃了他人的东西,饮用了他人的酒水,均构成不当得利。③ 不要看物质形态,看价值形态。


  例2甲花500元定制一个生日蛋糕,并托蛋糕店送给丙。蛋糕店误将蛋糕送给同名同姓的乙(乙与丙同一天过生日,住一栋宿舍楼),乙(真正的屌丝,无消费该类蛋糕的经济能,力与计划)误以为蛋糕系送给自己的而消费。①问:乙误食了他人的蛋糕,甲(或丙)能否请求乙返还不当得利呢?②答:不能。③原因:乙无消费该类蛋糕的经济能力与计划,不能评价为乙的财产因此消极增加(换言之,乙未因此节省费甩)。④感叹:在法律上,有时屌丝的地位优于白富美。


  例3冰冰10岁时,美得秒杀海伦,气煞维纳斯。为将刹那凝结为永恒,冰冰的父母请摄影师甲给冰冰拍艺术照。冰冰的父母告诉甲,为了让冰冰健康成长,在冰冰18岁之前,绝不对冰冰的肖像做商业性使用,并再三叮嘱甲决不能将照片外传。后甲将冰冰的照片提供给乙出版社,乙印制成挂历销售,获利颇丰。问:冰冰(或其父母)是否有权请求乙返还不当得利?答:有权。原因:①表面上看;冰冰的父母决定不对其肖像做商业性使用,乙虽然得利,冰冰似乎没有因此遭受损失。大谬不然也!②对肖像利益的支配在权益归属上归属于冰冰,乙的得利就是冰冰遭受的损失。


  例4“金山酒店”生意清淡(因厨师做菜似投毒),隔壁的“银海会馆”生意兴隆(因厨师做菜真投毒)。研读《孙子兵法》后,每到吃饭时间,“金山酒店”派数十人到“银海会馆”两人占据一桌,每桌点花生米一碟,拌三丝一盘,啤酒2瓶,吃3个小时。来“银海会馆”吃饭的人见客满,纷纷到“金山酒店”吃饭,“金山酒店”因此收益锐增,盆满钵满。问:“银海会馆”是否有权请求“金山酒店”返还不当得利?答:无权。原因:①与顾客订立的有效的餐饮合同系“金山酒店”获得利益的法律上原因,不成立不当得利。②“金山酒店”是否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或构成寻衅滋事,系另一问题。


  例5甲把房屋出租给乙,月租金2000元(因乙系朋友),租期5年。乙未经甲同意,将房屋转租给丙,月租金4000元,租期4年。①问:甲能否对乙主张不当得利?②答:不能。③原因:在甲、乙租赁合同存续期间,根据《合同法》第215条,乙对房屋享有收益的权能。乙虽构成非法转租,但乙每月取得租金4000元具有法律上的原因,对甲不构成不当得利。④若甲因乙非法转租解除合同后,乙拒不返还房屋,继续出租房屋给丙,则自合同解除之日起,甲对乙有不当得利请求权。⑤乙、丙间呢?根据《城镇房屋租赁合同解释》第16条,乙、丙间房屋租赁合同无效,乙、丙间可成立给付型不当得利。


  典型真题


  下列哪一情形不产生不当得利之债?(11年·卷三·19题-B)


  A.甲向乙借款10万元,1年后根据约定偿还本息15万元


  B.甲不知诉讼时效已过,向债权人乙清偿债务


  C.甲久别归家,误把乙的鸡当成自家的吃掉


  D.甲雇用的装修工人,误把邻居乙的装修材料用于甲的房屋装修


  [答案解析]①借款人按照约定还本付息,贷款人取得的利息具有法律上的原因(曾经的借款合同),不构成不当得利。但是,我国法律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双方约定的利息不得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超过部分无效。以2011年为例,1年期贷款利率为6.5%, 4倍为28%。A选项产生了不当得利,因为甲最多应向乙支付28000元的利息,多支付的22000元利息没有法律上的原因,构成不当得利,故A选项不当选。②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经过后,债权的受领权鸽依然存在,债务人自愿履行债务的,不论债务人履行时是否知悉诉讼时效期间经过,受领权能的存在就是债权人保有债务人履行利益的法律上原因,不构成不当得利。故B选项当选。③C选项不当选。从物理形态上看,甲将乙的鸡当成自家的吃了,鸡已经不存在了,好像甲并未受有利益。但是,从价值形态上看,甲吃了鸡,其财产本应减少而未减少,故甲的财产消极增加,故甲受有利益,乙也因此遭受了损失,符合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④装修工人将乙的装修材料用于甲的房屋装修后,发生了附合,乙对装修材料的所有权消灭,但甲对乙构成不当得利。故D选项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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