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张家界市司法局招聘公告
张家界市司法局关于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张家界市司法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4名,主要从事机关辅助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敬业奉献精神,能吃苦耐劳;
2.户籍为张家界市,年龄30周岁以下, 2017年6月至2019年6月毕业的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3.具有基本公文写作能力,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和办公自动化软件;
4.身体健康,无影响正常工作的疾病。
5.未从事过公益性岗位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有违法犯罪行为未撤销的;
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
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招聘按照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面试、体检考察、录用上岗等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15日至7月25日期间的工作日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张家界市永定城区子午路584号市司法局办公楼3楼303室。联系人:谢彪 联系电话:13974465070
3.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填写《张家界市司法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并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自行准备复印件1套) 、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进行现场报名并接受面谈资格审查。
有公开发表或获奖作品的可带发表的作品刊物、获奖证书、获奖作品等材料及个人认为能证明个人能力水平的证明材料,有关原件审核后退还给本人。
(二)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面试地址和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
考试合格人员由市司法局政治部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后对学籍档案和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考察。
(四)录用上岗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按照择优录用原则,经单位党组集体研究后,决定聘用人员名单, 并按时上岗工作。
三、工资待遇
本次招聘的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的相关标准执行,与局机关现有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一致。按国家政策规定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等五项社会保险。
四、聘用期限
聘用期限最长3年,试用期一个月,试用合格后签订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
五、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张家界市司法局
2019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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