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湖南吉首大学第二次招聘19人公告
吉首大学2019年第二次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教学科研和党政管理岗位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结合我校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教学科研及管理岗位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监督下,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校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门学科目录为准;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详见《吉首大学2019年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教学科研和管理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吉首大学校园网(http://www.jsu.edu.cn)等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24日—2019年7月26日18:00。
2、报名方式:采取邮箱报名方式。
邮箱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请应聘者下载《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并如实填写,连同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含第一学历证明材料)、职称资格证书、科研成果及获奖、毕业生推荐表等报名材料扫描或拍照,以压缩包(其名称为“招聘单位+岗位名称+姓名+所学专业”)形式将上述材料发送至招聘邮箱(招聘邮箱详见附件1)。
3、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须于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且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须于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在吉首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
(四)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其中学历学位要求为博士研究生的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
2、考试方式
(1)教学科研及实验教学岗位:
采取试教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试教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50%。
试教: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试教,试教采取授课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专业基础知识和教学基本素质等,总分为100分。设置合格分数线75分。
试教由学校集中安排时间和地点,统一组织实施。
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科研业绩、语言表达、形象气质、思维应变、综合分析能力等,总分100分。设置合格分数线75分。
面试由各单位结合实际情况制定面试方案,方案应包括面试考核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面试专家名单(7-9人,含学校教学督导团1人,非本单位专家至少1人),面试时间地点等。面试方案需提前三天报人事处人事科。
(2)人事处、财务处、后勤管理处、征地与基建办公室等部门管理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考试内容主要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岗位专业知识。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原则上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参照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能力、语言表达、举止仪表等。
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5分(含65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3)辅导员岗位
采取笔试、面试(含才艺展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50%(其中才艺展示占综合成绩的1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考试主要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岗位专业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文案写作等),总分100分。
面试、才艺展示: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3:1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面试参照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举止仪表、语言表达、组织能力、分析问题及处理问题能力等;才艺展示,应聘人员根据个人特长现场展示。面试与才艺展示总分均为100分。
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5分(含65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4)心理咨询岗位
采取笔试与面试(包括模拟心理咨询)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50%(其中模拟心理咨询占综合成绩的3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和心理咨询岗位专业知识等,总分100分。
面试、模拟心理咨询:根据应聘同一岗位人员的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面试参照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举止仪表、语言表达、组织能力、分析问题及处理问题能力等;模拟心理咨询主要测评应聘人员运用心理学知识开展大学生心理咨询工作的能力与技巧。面试和模拟心理咨询总分均为100分。
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5分(含65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5)笔试和面试均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各考试环节成绩在吉首大学网站人事处网页公布,请应聘者及时关注。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综合成绩并列的,按试教或笔试单项成绩排名确定),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员,并在吉首大学网站人事处网页公布。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内容主要为遵纪守法、政治思想、心理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对应聘者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合格弃权的,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可等额递补一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报学校审定后公示。
七、聘用及待遇
公示无异议者,签订劳动合同,实行人事代理。聘期内待遇参照同类人员相关标准执行。
咨询电话:0743-2198013(人事处)
监督电话:0743-8564814(纪检监察室)
附件:
1、2019年吉首大学第二次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教学科研和党政管理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xls
吉首大学
2019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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