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公务员考试公安部07年度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及面试名单
根据中组部、人事部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公安部2007年度录用公务员面试等工作安排如下:
一、面试入围分数线
笔试总成绩110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不低于60分。
二、面试安排
面试时间定于2007年1月22日、23日,每日上午9时开始。同一天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于面试当日上午8时30分报到,并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候考室。报到地点为公安部机关东门(北京市东城区正义路北口向南50米路西)。上午8时50分仍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考生在面试前须提交本人身份证件证明(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英语水平证明、考生报名登记表、所在学校开具的报名推荐表(加盖公章)或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其中社会在职人员还须提交学历学位证书。上述材料除报名登记表、报名推荐表和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以外,均需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根据中组部、人事部有关规定,面试考生不得携带通讯设备进入候考室和考场,已携带的须交工作人员统一管理。候考期间应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不要大声喧哗。
三、体检和人民警察职业心理能力测试安排
体检时间定于1月23日、24日上午。其中22日面试考生的体检时间为23日上午,23日面试考生的体检时间为24日上午,体检报到时间为当日上午8时。体检医院为人事部、卫生部指定的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录用公务员体检机构(具体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男性430元、女性450元左右。考生在体检前不要进食、进水,保持空腹,体检时需提交1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
人民警察职业心理能力测试时间定于1月23日、24日下午。其中22日面试考生的测试时间为23日下午,23日面试考生的测试时间为24日下午,报到时间为当日下午2时,报到地点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门(北京市西城区木樨地南里1号),缺席测试者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测试采取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时间为30分钟,由考生根据本人的情况作答,不需要专门准备。
在此特别强调,对于学历、学位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者有关材料的主要信息不实的考生,一经发现,即取消面试资格;对于缺乏诚信,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录用资格,并通报所在学校或工作单位。
请广大考生合理安排行程,自觉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面试、体检和人民警察职业心理能力测试。如有问题,请致电咨询。联系人:谢鲁宁、和曜纲,电话:(010)66261879、66264714。
特此公告
公安部人事训练局
二○○六年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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