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公务员考试湖南永州市公安局招聘文职人员公告
为缓解我局警力不足,优化警力资源配置,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4名文职人员。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2、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9年3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举止大方,谈吐清晰。
3、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要求。
4、在永州市城区有相对固定的住所,食宿自行解决。
二、招聘职位及资格条件
招聘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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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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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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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警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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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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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口头表达能力强,普通话标准,计算机录入每分钟60字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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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管理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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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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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类专业,有网站维护工作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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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信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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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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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或文秘专业,有一定的文字综合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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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信息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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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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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有一定的文字综合能力和法律知识,能熟练进行计算机操作;中共党员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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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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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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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或新闻专业,五官端正,有较强的文字功底,能熟练进行计算机操作,有驾驶证、有3-6个月新闻工作经验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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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程序
1、 报名:2010年3月29日至3月30日在市公安局政治部(冷水滩区育才路66号办公楼608室)报名。报名时需提供本人学历、学位证书、外语及计算机水 平、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在职人员报考须提供本单位出具的报考证明。
2、笔试:具体时间待定。内容包括基本法律知识、文字综合及招聘职位相关专业知识等。
3、面试:具体时间待定。报考人员由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按招考职位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
4、体检:根据笔试和面试两项综合成绩从到低分按招考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执行,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
5、 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市公安局根据需要,采取在招聘对象的家庭所在地、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走访调查、座谈、查阅资料等形式,对招考对象进行综 合考察,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社会交往、家庭情况、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并对拟录用人员资格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6、聘用: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签订试用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态度和业务水平,确定为正式招聘人员。
7、签订合同。用人单位委托市保安公司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被招聘人员签订劳动用工合同。
四、工资待遇
按劳动合同法的要求,根据职位不同,发放工资,并享受国家规定的"五险一金"基本保险待遇。
联系人:杨平
联系电话:0746-8362333
2010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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