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福建泉州晋江市部分新开办学校二次遴选在职公办教师55人公告
晋江市2019年部分新开办学校二次公开遴选在职公办教师通告
根据《晋江市2019年部分学校公开遴选公办教师通告》精神,鉴于第三实验小学金针校区、第五实验小学涵口校区、第八实验小学于2019年秋季新开办,首批公开遴选后师资缺口仍然较大。为支持新办校(区)的开设和办学,经教育局党组扩大会研究,同意第三实验小学金针校区、第五实验小学涵口校区和第八实验小学组织第二次公开遴选在职公办教师。相关事项明确如下:
1.各校二次遴选的岗位仅限在第一次公开遴选时剩余的在职公办教师空缺岗位,且二次招聘入选对象将定向到新校区工作。具体招聘岗位见《部分市直学校(新办校区)第二次遴选岗位情况表》(见下文附表)。
3.二次遴选的参加对象仅限以下对象:
(1)经单位同意参加今年第一次公开遴选的落选人员;
(2)经单位同意申请调动而未调动成功人员;
(3)除(1)(2)类对象外,遴选学校所在镇(街道)的在职基层小学教师可定向参与市直学校遴选,即池店镇基层小学教师可参加第三实验小学金针校区遴选,陈埭镇基层小学教师可参加第五实验小学涵口校区遴选,灵源街道基层小学教师可参加第八实验小学遴选。
以上对象均需符合相应岗位遴选条件,并重新经所在单位同意方可报名。
4.各校遴选人员条件及遴选办法按各校第一次公开遴选通告(附件 1-3)进行,其中报名时间统一为7月24日,遴选考试时间统一为7月26日。各遴选学校须严格资格审核,严密规范组织遴选,并在遴选当日向人事科缴交相关遴选材料。资格审核和遴选考试的具体要求见7月10日人事科下发的《关于做好2019年部分学校公开遴选公办教师工作的通知》。
附:部分市直学校(新办校区)第二次遴选岗位情况表
1.第三实验小学首次遴选通告
2.第五实验小学首次遴选通告
3.第八实验小学首次遴选通告
晋江市教育局
2019年7月20日
根据《晋江市2019年部分学校公开遴选公办教师通告》精神,鉴于第三实验小学金针校区、第五实验小学涵口校区、第八实验小学于2019年秋季新开办,首批公开遴选后师资缺口仍然较大。为支持新办校(区)的开设和办学,经教育局党组扩大会研究,同意第三实验小学金针校区、第五实验小学涵口校区和第八实验小学组织第二次公开遴选在职公办教师。相关事项明确如下:
1.各校二次遴选的岗位仅限在第一次公开遴选时剩余的在职公办教师空缺岗位,且二次招聘入选对象将定向到新校区工作。具体招聘岗位见《部分市直学校(新办校区)第二次遴选岗位情况表》(见下文附表)。
3.二次遴选的参加对象仅限以下对象:
(1)经单位同意参加今年第一次公开遴选的落选人员;
(2)经单位同意申请调动而未调动成功人员;
(3)除(1)(2)类对象外,遴选学校所在镇(街道)的在职基层小学教师可定向参与市直学校遴选,即池店镇基层小学教师可参加第三实验小学金针校区遴选,陈埭镇基层小学教师可参加第五实验小学涵口校区遴选,灵源街道基层小学教师可参加第八实验小学遴选。
以上对象均需符合相应岗位遴选条件,并重新经所在单位同意方可报名。
4.各校遴选人员条件及遴选办法按各校第一次公开遴选通告(附件 1-3)进行,其中报名时间统一为7月24日,遴选考试时间统一为7月26日。各遴选学校须严格资格审核,严密规范组织遴选,并在遴选当日向人事科缴交相关遴选材料。资格审核和遴选考试的具体要求见7月10日人事科下发的《关于做好2019年部分学校公开遴选公办教师工作的通知》。
附:部分市直学校(新办校区)第二次遴选岗位情况表
1.第三实验小学首次遴选通告
2.第五实验小学首次遴选通告
3.第八实验小学首次遴选通告
晋江市教育局
2019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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