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公务员考试关于省交警总队公务员组织笔试成绩入围人员进行体检的通知
根据《湖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简章》所规定的程序,笔试之后的下一程序为体检。为组织好体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根据《湖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简章》关于"笔试总成绩从到低分按录用职位1∶3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同一职位,笔试总成绩相同的,按《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成绩排名,如《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成绩仍相同的,则都列为体检对象"的规定,确定了451名同志参加体检。具体名单见附表。
二、集合时间、地点:
体检于12月2日上午进行。要求所有参加体检的人员于12月2日上午7点20分以前,准时到长沙市贺龙体育场正门露天广场集合(芙蓉路金源宾馆对面,新世纪大厦和摩天轮之间),统一乘车前往指定医院体检。
三、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的考生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经核实身份后方能参加体检。分三个大队进行体检,每个大队安排一名领队;大队下设若干小组,每15位考生编为一组,每组安排一名带队人员。
2、考生在体检前要注意休息,不要饮酒、熬夜,避免过度劳累;B超检查前不要排尿;体检当日在B超、抽血检查结束前不得进食。
3、体检费用300元/人,由考生自理,由领队统一代收。不单独开具体检发票,总发票由交警总队政治部保存备查。
4、考生对体检工作有异议的,可向每组的带队人员提出,由带队人员与医院协调。体检结束后,经领队同意方能离开医院。
5、12月4日前在湖南人事考试网( PAT.Hnrst.Gov.Cn )和湖南人事编制网(http://www.hnrst.gov.Cn )上公布体检结果。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申请复检一次,申请复检的考生必须于12月6日前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交警总队407办公室提出复检申请,交纳复检费用,复检时间另行通知。
四、纪律要求
1、考生必须在12月2日7:20分以前到达指定集合地点,不得迟到;无特殊情况,迟到20分钟以上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后果自负。
2、考生的通讯工具由领队集中保管,考生在体检过程中使用通讯工具的视为舞弊。
3、考生必须服从现场指挥员指挥,体检作弊、向医务人员透露个人姓名、扰乱体检秩序的取消体检资格。
湖南省人事厅公务员管理处
湖南省公安厅政治部
二00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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