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公务员考试关于开展全市公务员年度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党群工作部、县市区人事局,市直各单位人事(干部)科: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的安排部署,要迅速开展2008年度公务员统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及使用的软件
公务员统计工作由各级组织部牵头,组织人事部门分工负责。
组织部门负责本地区公务员统计数据的汇 总,并具体负责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公务员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机关、党委直属部门 及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统计,统计对象为上述单位内已登记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和暂缓登记人员(乡镇党委书记、副书记、纪委 书记、专职党委委员,以及人大主席、副主席,政协联工委主任、副主任由组织部门分别按照党的机关公务员和人大机关公务员、政协机关公务员统计)。
政府人事部门负责政府机关及政府直属和部 门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统计,统计对象为上述单位内已登记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和暂缓登记人员(地方各级政府领导班子正职, 以及在党委领导班子没有兼职的政府领导班子副职,由政府人事部门按照行政机关公务员统计,其他公务员由人事部门按照行政机关公务员统计)。
全国公务员年度统计统一使用《公务员统计系统》软件。(可从湖南人事编制网www.hnrst.gov.cn或者娄底人事信息网www.ldrsj.gov.cn下载)。
二、统计报表报送的方式
全市公务员年度统计统一使用《公务员统计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群团机关工作人员统计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统计表》(可从湖南人事编制网www.hnrst.gov.cn或者娄底人事信息网www.ldrsj.gov.cn下载)。
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政府人事部门按照分工对统计数据进行逐级汇总、共同审核后,分别报送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市直各单位按统计隶属关系将统计数据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和市人事局。报送时间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市直各单位于2009年2月20日之前报送全部统计表汇总数据的电子文件、统计汇总表的打印件及有关情况说明材料各1份(上报时间具体安排附后)。
第二阶段:县市区于2009年2月27日之前报送全部统计表汇总数据的电子文件、统计汇总表的打印件及有关情况说明材料各1份(上报时间具体安排附后)。
三、具体要求
1、要高度重视。公务员统计是公务员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对于监测公务员法的实施、研究制定公务员管理工作有关政策文件、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具 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公务员统计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充分统计工作所需人力、物力和经费,确保公 务员统计工作的顺利实施。
2、加强协调配合。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建立的公务员统计工作协调机制;确保统计工作按照分工有序开展,统计信息共享。党委组织部门要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做好协调服务工作。
3、加强指导,严格把关。公务员统计工作涉及范围广、时间紧,并且使用了新的指标体系和统计软件,各地各部门的组织人事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组织开展 统计业务培训,填报期间要深入基层单位加强检查指导,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报告,对统计数据严格审核把关,确保统计工作进度及统计数据的准确可靠。
市委组织部干部档案馆
联系电话:0738-8312760
市人事局人事信息中心
联系电话:0738-8216010
市人事局公务员管理科
联系电话:0738-8216074
娄底市委组织部
娄底市人事局
2009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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