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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公务员考试2009年教育部关于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的规定(2)

来源: 2017-06-17 18:28

四、优化人才培养结构,加强专业型、应用型人才培养

教育部将在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中,更好地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多类型人才的需要,适度增加工学等相对紧缺和应用型较强学科专业的招生规模;更加突出应用型 人才培养,增加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规模。同时,教育部将适当扩大普通高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规模,适当扩大成人高等教育本科二学历规模,进一步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就业竞争力。

五、强化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和就业指导

国内外情况都表明,高校在为毕业生提供就业指导和就业服务方面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强化高等学校的就业服务和就业指导对于促进毕业生就业意义十分重大。

(一)加强高校就业指导服务机构建设。教育部要求各高校都要建立就业指导机构,就业指导专职人员要达到1:500的师生比,就业经费要占到学费的1%,全面实现就业指导机构、人员、经费"三到位";并按照全程化、全员化、专业化、信息化的"四化"要求,全面提升就业指导服务水平。

(二)强化对大学生的就业指导,开设就业指导课。教育部已要求各高校将就业指导课程明确列入教学计划,分年级设立相应学分,课程安排学时不少于38学时。

(三)为应届高校毕业生提供免费信息服务。教育部全国大学生就业公共服务立体化平台(www.ncss.org.cn)将为2009届高校毕业生举办20余场网络招聘活动,并将联合有关部门共同为2009届毕业生举办"全国民营企业招聘周"、"全国有色金属行业高校毕业生网上招聘周"等一系列行业性、区域性联合招聘活动。

(四)在就业指导中加强就业政策宣传。帮助毕业生尽快了解促进毕业生就业各项政策措施的具体内容,同时将在高校毕业生中集中宣传毕业生基层就业、创业和应征入伍的先进典型,积极引导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建功立业,投身国防建设。

(五)强化对困难毕业生的就业援助。教育部要求各高等学校特别要重视对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汶川地震灾区生源毕业生等困难群体的就业帮扶工作,建立就业帮扶机制,实施"一对一"的就业服务,并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路费、通讯费等求职补贴,帮助他们顺利就业。

六、大力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

针对当前形势,教育部要求各高校要采取多项举措大力提升毕业生就业能力。

(一)紧紧抓住毕业生离校前的教学环节,根据社会需要及时调整教学内容,增加必要的。

(二)大力组织以促进就业为目的的实习实践,确保毕业生在离校前都能参加实习实践活动,增强毕业生的岗位适应性。

(三)加强高等职业院校学生的技能培训。高职院校要普遍实行"订单式"培养,确保学生至少有半年时间的顶岗实习;要实施毕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 努力使相关专业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都获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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