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市长安区初级中学教师招聘60人公告
西安市长安区初级中学教师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我区教师队伍结构,解决我区教育系统新建学校教师短缺现状,根据《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实施办法》文件精神,经市人社局同意,现决定为长安区第一初级中学、长安区第二初级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0名高层次急需紧缺学科教师。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
计划为长安区第一初级中学、长安区第二初级中学公开招聘高层次急需紧缺学科教师60名(具体招聘岗位及岗位所需条件见附件)。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和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等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7月29日—2001年7月28日出生)。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条件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需要回避的;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时间安排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
2019年7月29日-30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
长安区第一小学(西安市长安区惠民街)
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由长安区人社局和长安区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应聘者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现场填写报名表并进行资格审查。应聘者报名时需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证考试面试成绩合格单(以上证件需原件及复印件)、并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上打印的学历信息、三张一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等资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必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证明。
二面试考核
面试考核采取现场讲课、问题答辩的方式进行。重点考核应聘者专业知识、教学技能、语言表达、逻辑思维、政治素养等方面的能力和水平。报名人数较多的岗位可设笔试环节。
面试考核满分100分,分数在60分以下的不予聘用。面试考核结束后,报考同岗位应聘者根据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比例,依次选择单位后,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如面试考核成绩相同,进行加试。
面试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1.体检:由长安区人社局和长安区教育局共同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
2.考察:着重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方面。
体检和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空缺的岗位按面试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长安区人社局在长安区政府网(http://www.changanqu.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后不再递补。
五聘用
公示期满后,由区人社局统一到西安市人社局办理《陕西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并为新聘用人员办理派遣报到手续。
有关事项
一招聘岗位要求学历、学位、资格证等须于2019年8月15日前取得。
二此次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此次公开招聘的人员,应根据有关规定与聘用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同时要求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五年内不得以工作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或参加其他单位招聘(录)。
工作纪律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各有关部门、单位及所有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程序,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将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对恶意报名、扰乱招聘秩序、不服从管理、弄虚作假或骗取资格等行为的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
长安区人社局:029-85290242
长安区教育局:029-85284505
咨询时间
8:30—12:00,15:00—18:00(工作日)
附件:西安市长安区第一初中学、第二初级中学招聘学科教师岗位及专业要求计划表
西安市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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