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辽宁沈阳于洪区招聘合同制教师300人公告
2019年于洪区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公告
为满足教育教学需求,推进教育均衡优质发展,于洪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合同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数量
本次招聘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合同制教师共计300名,具体岗位信息详见《2019年于洪区合同制教师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工资待遇
与同等条件在编教师“同工同酬”,享受“五险一金”待遇。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工资按80%发放。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年满十八周岁,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热爱教育事业,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应聘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1978年7月30日及以后出生)。
(五)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含专升本),学士及以上学位,所学专业符合岗位具体要求;报考幼儿园岗位,要求对孩子有爱心、耐心,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大专;报考特殊教育学校岗位,合同期内不允许转岗,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大专。
(六)具有与招聘岗位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
(七)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八)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已经纳入辽宁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教师;已经被聘为于洪区“同工同酬”合同制教师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可报考。在读的全日制高等学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29日至2019年7月31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考生即日起可登录于洪区政府网(http://www.syyh.gov.cn)首页“公示公告”栏或闯行人才网(http://www.syzp.com)查询招聘信息,下载填写《2019年于洪区合同制教师招聘报名信息表》(附件2)。每人仅限报1个岗位,只接受考生本人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于洪区东平湖街第一小学(于洪区东平湖街17号,东平湖街与琼海路交叉口);报名咨询电话(限工作时间内拨打):024—25347100,25347099。
3.报名材料:
(1)《2019年于洪区合同制教师招聘报名信息表》2份(A4纸下载打印表格后由本人填写);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网上确认件1份(中国教师资格网打印教师资格证全网页截图);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网上确认件1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近期一寸免冠彩照4张(2张用于报名表);
(6)报名全部复印件应使用A4纸,并按照以上顺序装订;未被聘用的考生,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及聘用过程始终,对于提供虚假报名信息或者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笔试
1.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试题由专业人士负责拟制,笔试内容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等。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满分100分。
2.原则上以招聘计划1:2的比例(省实验学校赤山校区和省实验中学阳光小学比例扩至1:4),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者,可同时进入面试。为保证聘用人员整体素质,笔试及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未达到笔试及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3.笔试时间:2019年8月6日(星期二)上午9:30—11:00。
4.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四)面试
1.面试前,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进行递补(在笔试及格线以下的不可以递补)。
2.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适应实际工作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和岗位实际操作能力等。面试包括试讲和答辩,试讲内容主要为各学科教材知识,试讲和答辩试题均为随机抽取。面试由考务组提供教材,面试所用教材为沈阳市中小学、幼儿园现用教材。
2.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满分100分。面试成绩的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予聘用。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笔试、面试成绩按4:6权重比例并保留两位小数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即: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五)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如面试成绩也并列,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因体检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等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照总成绩进行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由招聘单位组织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因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等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照总成绩进行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有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人员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应聘人员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并及时关注相关网站的公告信息,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招聘环节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3.本公告由于洪区教育局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于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于洪区教育局
2019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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