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贵州贵阳市南明区教育系统人才引进公告
贵阳市南明区教育系统2019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
为切实加强我区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结构,增强活力,根据《贵阳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开展南明区教育系统2019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进一步充实我区教师队伍。
引进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工作需要与具备专业特长相结合、考试与考核相结合、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方法进行。本次引进在南明区教育系统2019年高层次人才引进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南明区教育系统2019年高层次人才引进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一、引进计划及岗位
本次计划引进教师4名,具体引进情况详见《南明区教育系统2019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引进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引进对象
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
(二)引进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
2.取得初级中学或高级中学相应引进学科的教师资格证;
3.所学专业与引进岗位所需专业一致;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1年8月5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3年8月6日及以后出生)。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事业单位新招聘仍在试用期内的;2016年1月1日以来招录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以招录年度计算,如2016年报考公务员,2017年办理录用手续的,招录年度为2016年)。
2.截止2019年9月1日服务期未满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及2019年贵州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新聘用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不符合引进对象、引进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8.任职(工作)或服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9.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未经单位及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人员;
10.2015年以来参加贵阳市南明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时,进入体检及以后环节,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考生本人原因放弃资格的;
11.在贵阳市单位(含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因辞职、离职、调动等原因离开贵阳3年内的;
12.截止到2019年7月31日前未取得相应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的;
13.有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三、引进程序
引进工作按照制定计划、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公示与聘用的程序进行,相关公告在南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nanming.gov.cn/)上发布。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引进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现场报名时间:2019年8月5日-8月7日,9:00-12:00,13:00-16:00。
报名地点:南明区教育局人事科(贵阳市南明区南厂路504号)。
报名需携带资料:
1.《南明区教育系统2019年高层次人才引进报名表》(附件2);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附《就业推荐表》原件);
3.有效《居民身份证》;
4.普通话等级证书;
5.教师资格证书;
6.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
7.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教育主管部门、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8.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资料需准备原件,同意报考证明收取原件,其余资料将收取一份复印件。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通过资格审核人数与岗位计划引进人数达不到2:1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各岗位报名成功人数及岗位取消情况将在南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nanming.gov.cn/)进行公布。
(二)考试
领取准考证、考试的时间、地点、形式等具体信息将另行通知。
(三)体检
参加体检的考生按照拟引进岗位人数1:1的比例,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同一岗位考生成绩出现并列的,重新组织加试后,以新一轮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
体检在具有资质的综合性医院统一进行,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考生应在体检结果公布3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超过3日提交的复检申请不予受理,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合格人员进入下一环节。
(四)考核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学习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
考核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考核工作由南明区教育系统2019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各引进单位具体实施。考核应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核材料,作出考核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引进环节资格。
(五)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nanming.gov.cn/)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办理聘用手续
确定拟引进人员名单后,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一经聘用,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本次引进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未按规定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试、体检、考核等程序执行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及其他
本次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接受纪检和社会各界监督。引进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工作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本公告由南明区教育系统2019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南明区教育系统2019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信息查询:南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nanming.gov.cn/)
监督电话(南明区人社局):0851-85860911
咨询电话(南明区教育局):0851-85818499
附件:
2019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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