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公务员考试2009年公务员考试市直单位体检工作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湘人发[2009]35号文件精神,现将2009年市直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和市直部分事业单位考试录用工作人员体检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时间:定于2009年7月15日上午进行。请您于2009年7月15日早上7:30时以前在郴州市转业军官培训中心(飞虹宾馆--地址:郴州市飞虹路)门前集中,点名后前往医院进行体检。凡迟到或缺检者,按自动弃权处理。
二、收费标准: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参加体检的人员每人交
280元体检费。在体检过程中,如需增加体检项目,其费用由考生另行支付。
三、体检对象:市直单位入围考生(体检人员名单附后)。
四、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的人员需带本人有效正式身份证,严禁代检。
2.不准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体检医院,不准亲戚朋友陪同至体检医院。
3.严禁考生在2009年7月15日体检抽血前进食,若造成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抽血后由医院统一安排早餐。
4.请市直单位入围考生于2009年7月13日--14日到郴州市人事局公务员管理科领取《体检通知》并交纳体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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