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岛市公安局崂山分局招聘辅警100人公告
关于青岛市公安局崂山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根据《山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山东省公安机关辅警招聘工作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受青岛市公安局崂山分局的委托,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统称“辅警”),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职位
计划为青岛市公安局崂山分局招聘辅警100名,具体招聘计划、招聘职位和用人部门等详见《公开招聘青岛市公安局崂山分局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附件1)。辅警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不具备执法资格,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辅助性工作。
二、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遵守宪法、法律、法规,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
(三)男性职位,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女性职位,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详见附件1);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具体年龄要求详见附件1),应聘“勤务辅警职位三”的可放宽年龄到45周岁,且需满足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含按规定确认的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的条件;
(五)具有履行招聘职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六)身心健康,体形端正,男性身高170cm以上(退役军人可放宽至165cm),女性身高160cm以上,身体匀称,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嗅觉迟钝,无口吃,无纹身,无重度平跖足,无肢体功能障碍,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6,其它项目应当符合《关于明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和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公通[2017]30号)相关要求;
(七)具备拟招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符合招聘条件的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辅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国有企业下岗分流人员,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优先聘用。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具有应聘资格:
1.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以及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荣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收容教育的;
7.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辅警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的方式进行。
(一)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分别在崂山政务网(http://www.laoshan.gov.cn )和青岛金前程人力资源顾问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oldencareer.com.cn)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自本招聘公告发布后第三日开始报名,即2019年8月1日至8月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报名期间,当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到招聘职位计划3倍时,不再受理报名。
(三)报名地点:青岛市崂山区海尔路19号物业办公楼204房间。联系电话:0532-55580831,55580821。
(四)现场报名时需携带的材料:
1.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户口簿(首页、索引页和本人户口单页)、相关资历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2份),其中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网址www.chsi.com.cn);
2.下载打印的《应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2份;
3.一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2张;
4.个人信用证明;青岛市常驻户口还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
5.属于在职人员的还需提交由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所在单位同意应聘证明》(附件3);
6.招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按要求提交其他相关材料(如驾驶证等)。
(五)现场资格审查:由招聘公司依据招聘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应聘者本人现场提交的报名材料依次进行审查,报名材料达到应聘资格条件的,视为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签订《诚信承诺书》(附件4),提交的相关材料的复印件由招聘单位留存。当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到应聘职位招聘计划的3倍时,不再接受现场报名。现场报名时间截止时,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未达到报名比例的,按照资格审查合格实际人数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名单。对应聘“勤务辅警职位三”的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还须对驾驶资质以及有无重大交通违章、违法情况进行核实,确定资格审查意见后,以电话、短信形式通知应聘人。
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最终依据。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违背诚信承诺或隐瞒有关情况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或不具有应聘资格情形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直至退回劳务派遣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四、体能测评
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参加体能测评。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名单、参加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在崂山区政务网站(http://www.laoshan.gov.cn)以及青岛金前程人力资源顾问有限公司招聘网站(http://www.goldencareer.com.cn)公布。
参加体能测评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附件5)执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身体素质是否适合辅警工作需要。测评项目为: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纵跳摸高。体能测评由应聘人员独立完成。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测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有一项不达标的,即为体测不合格,不能确定为面试考察对象。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辅警职位三”人员,不参加体能测评,直接参加面试。
五、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在崂山区政务网站(http://www.laoshan.gov.cn)以及青岛金前程人力资源顾问有限公司招聘网站(http://www.goldencareer.com.cn)公布。
面试采取问、听、察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政治思想、基础法律知识、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反应、人际沟通等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具有参加体检考核的资格。
应聘“辅警职位三”人员面试成绩合格的,还须进行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形式为大客车道路驾驶,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参加体检人选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由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职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达不到比例的,按照面试合格实际人数确定体检人员。如相同招聘职位最后一名面试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优先招聘条件、体能测评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成绩确定。
应聘“辅警职位三”体检人选的确定,依据专业技能测评结果高低顺序,按照招聘职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
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时间、地点在崂山区政务网站(http://www.laoshan.gov.cn)以及青岛金前程人力资源顾问有限公司招聘网站(http://www.goldencareer.com.cn)公布。体检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有关规定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的,不进入政治考核程序。
体检标准和项目按照省人社厅、省卫计委、省公安厅《关于明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和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公通〔2017〕30号)有关规定执行。
七、政治考核
参加政治考核人员名单在崂山区政务网站(http://www.laoshan.gov.cn)以及青岛金前程人力资源顾问有限公司招聘网站(http://www.goldencareer.com.cn)公布。
政治考核的内容包括本人及家庭成员和近亲属现实表现等情况。政治考核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政治考核的相关要求进行,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辅警的情形。
八、公示
经体检、政治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崂山区政务网站(http://www.laoshan.gov.cn)以及青岛金前程人力资源顾问有限公司招聘网站(http://www.goldencareer.com.cn)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聘公司统一签订劳动合同,采取劳务派遣的用工方式派遣到青岛市公安局崂山分局工作,约定试用期,进行岗前培训,试用不合格的退回劳务派遣单位。
九、人员递补
为满足招聘职位人数需求,招聘面试成绩一年有效。如面试合格人数超出招聘职位计划,未进入到体检程序的人员,作为本次招聘递补人选。因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政治考核或体检不合格、政治考核结论为不宜招聘为辅警,以及试用期间试用考核不合格、工作期间离职等原因造成的职位缺额,招聘单位可从递补人选中由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招聘程序和标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政治考核人选。当递补人选用完、面试成绩有效期满或再次发布相同职位招聘公告时,递补工作结束。
十、有关说明
辅警配发服装,集中食宿,按月发放工资和投缴“五险一金”,并统一投保大额意外伤害险。根据岗位及月度考核情况发放不同数额的绩效奖金。
招聘工作相关事宜均在崂山区政务网站(http://www.laoshan.gov.cn)以及青岛金前程人力资源顾问有限公司招聘网站(http://www.goldencareer.com.cn)予以公布,并作为本次招聘唯一通知方式。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应及时登陆招聘网站了解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应聘的责任自负。
附件1.《公开招聘青岛市公安局崂山分局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
附件2.《应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3.《所在单位同意应聘证明》
附件4.《诚信承诺书》
附件5.《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2019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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