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福建漳州华安招聘基层党建专职工作者15人公告
华安县招聘基层党建专职工作者公告
根据《关于建立基层党建专职工作者队伍的指导意见》(漳委组通〔2018〕33号)、《关于建立基层党建专职工作者队伍的实施方案(试行)》(华委组〔2018〕11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基层党建专职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基层党建专职工作者15名,由县级统一招聘,乡(镇)、华安县党群活动服务中心统筹管理,实行县级备案,专职从事基层党建工作的编外人员,不属于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职位详见《2019年华安县公开考试招聘基层党建专职工作者职位条件一览表》。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基本条件
1.政治合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无犯罪记录;
3.具有良好的品行,责任心强,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能力;
4.华安县户籍,本人、父母、配偶中的一方为华安县户籍的视同华安县户籍;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4年8月1日至2001年8月1日期间出生),具有基层党务工作经历的,年龄可适当放宽到38周岁以下;
6.具备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或资格条件,必须在资格审查前取得。
(二)不得报名情形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尚未履行义务的;
6.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报考的人员。
三、薪酬待遇
基层党建专职工作者的工资、福利等待遇纳入县乡财政预算,原则上每人每月不低于2200元,并按规定缴交“五险一金”,录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
四、报名方式及要求
(一)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不设现场报名点。(报名网址:http://ksbm.hxrc.com)。
(二) 报名时间:2019年7月29日17:00至8月12日17:00。
(三)报名工作有关要求
1.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者登录中国海峡人才网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http://ksbm.hxrc.com)进行报名。
2.报考人员对所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五、资格审核及考试时间
(一)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13日18:00,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查询, 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须在2019年8月14日18:00前向华安县委组织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二)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可在2019年8月15日9:00后进入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者未及时提交合格照片无法下载准考证的,不能参加笔试。
(三)报考人员要注意关注相关招聘信息,在规定时间、地点及时参加考试,否则视为自动弃权。
六、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党建相关知识,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50分。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七、体检
(一)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以职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出现岗位比例范围内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以党员(含预备党员)、有参加公务员面试经历、三支一扶或村官经历的考生优先。
(二)体检工作由华安县委组织部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应聘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四)本次招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五)因参加体检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提出放弃,导致职位空缺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八、考核
(一)体检合格者列为考核对象,考核对象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明材料原件,以及无犯罪证明、无违法违纪综治证明、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证明到华安县委组织部三楼现场审核,现场资格审核时间与笔试成绩一同公布。
(二)考核对象不合格所空缺的职位,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九、聘用
(一)经考核合格后,对拟聘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六个月。未按时报到者,视同放弃应聘资格,可依次递补人选。
(二)本次招聘岗位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择工作乡镇;笔试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有三支一扶或参加公务员面试经历的考生优先选择工作乡镇。
十、其它事项
(一)资格审查结果、笔试、体检、聘用结果等公告、通知在漳州人事人才网(www.zzhr.com)上予以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考生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反馈,否则后果自负。
(二)报考人员应实事求是,确保提供的材料和信息真实可靠,一旦发现伪造、涂改学历学位、相关证书和证明材料等现象,取消报考者应聘资格;在笔试及相关环节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认定处理;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报考人员对报考政策有疑问的,可以在正常上班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向华安县委组织部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596-7358997。
(四)本次招聘的笔试科目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郑重提醒广大报考人员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本招聘方案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其他未尽事宜由华安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2019年华安县公开考试招聘基层党建专职工作者职位条件一览表
中共华安县委组织部
2019年7月29日
根据《关于建立基层党建专职工作者队伍的指导意见》(漳委组通〔2018〕33号)、《关于建立基层党建专职工作者队伍的实施方案(试行)》(华委组〔2018〕11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基层党建专职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基层党建专职工作者15名,由县级统一招聘,乡(镇)、华安县党群活动服务中心统筹管理,实行县级备案,专职从事基层党建工作的编外人员,不属于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职位详见《2019年华安县公开考试招聘基层党建专职工作者职位条件一览表》。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基本条件
1.政治合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无犯罪记录;
3.具有良好的品行,责任心强,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能力;
4.华安县户籍,本人、父母、配偶中的一方为华安县户籍的视同华安县户籍;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4年8月1日至2001年8月1日期间出生),具有基层党务工作经历的,年龄可适当放宽到38周岁以下;
6.具备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或资格条件,必须在资格审查前取得。
(二)不得报名情形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尚未履行义务的;
6.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报考的人员。
三、薪酬待遇
基层党建专职工作者的工资、福利等待遇纳入县乡财政预算,原则上每人每月不低于2200元,并按规定缴交“五险一金”,录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
四、报名方式及要求
(一)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不设现场报名点。(报名网址:http://ksbm.hxrc.com)。
(二) 报名时间:2019年7月29日17:00至8月12日17:00。
(三)报名工作有关要求
1.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者登录中国海峡人才网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http://ksbm.hxrc.com)进行报名。
2.报考人员对所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五、资格审核及考试时间
(一)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13日18:00,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查询, 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须在2019年8月14日18:00前向华安县委组织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二)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可在2019年8月15日9:00后进入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者未及时提交合格照片无法下载准考证的,不能参加笔试。
(三)报考人员要注意关注相关招聘信息,在规定时间、地点及时参加考试,否则视为自动弃权。
六、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党建相关知识,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50分。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七、体检
(一)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以职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出现岗位比例范围内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以党员(含预备党员)、有参加公务员面试经历、三支一扶或村官经历的考生优先。
(二)体检工作由华安县委组织部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应聘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四)本次招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五)因参加体检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提出放弃,导致职位空缺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八、考核
(一)体检合格者列为考核对象,考核对象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明材料原件,以及无犯罪证明、无违法违纪综治证明、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证明到华安县委组织部三楼现场审核,现场资格审核时间与笔试成绩一同公布。
(二)考核对象不合格所空缺的职位,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九、聘用
(一)经考核合格后,对拟聘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六个月。未按时报到者,视同放弃应聘资格,可依次递补人选。
(二)本次招聘岗位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择工作乡镇;笔试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有三支一扶或参加公务员面试经历的考生优先选择工作乡镇。
十、其它事项
(一)资格审查结果、笔试、体检、聘用结果等公告、通知在漳州人事人才网(www.zzhr.com)上予以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考生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反馈,否则后果自负。
(二)报考人员应实事求是,确保提供的材料和信息真实可靠,一旦发现伪造、涂改学历学位、相关证书和证明材料等现象,取消报考者应聘资格;在笔试及相关环节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认定处理;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报考人员对报考政策有疑问的,可以在正常上班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向华安县委组织部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596-7358997。
(四)本次招聘的笔试科目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郑重提醒广大报考人员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本招聘方案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其他未尽事宜由华安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2019年华安县公开考试招聘基层党建专职工作者职位条件一览表
中共华安县委组织部
2019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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