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东汕头市林百欣科技中专学校招聘新教师7人公告
2019年汕头市林百欣科技中专学校公开招聘新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关于大力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有关指示精神,切实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深化专业建设和教学改革,根据《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暂行)》(汕市人〔2009〕269号)、《进一步完善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有关规定的通知》(汕人社〔2013〕70号)、《关于转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的通知》(汕人社〔2013〕84号)和《关于2019年汕头市公办中小学校公开招聘新教师有关工作的通知》(汕市教〔2019〕83号)等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汕头市林百欣科技中专学校面向广东省户籍考生公开招聘7名新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岗位 2019年我校公开招聘新教师7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2019年汕头市林百欣科技中专学校公开招聘新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17至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或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8年8月12日以后出生的)。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4、具备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素质;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相应的学历、学位要求等,详见《2019年汕头市林百欣科技中专学校公开招聘新教师岗位表》(附件1);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的,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存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执行国家及省、市、区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招聘工作在区新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区人社局对招聘方案进行指导,区监察局对招聘工作进行监督。招聘公告、招聘过程和招聘结果同时在龙湖区政府网站、林百欣科技中专网站上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二)择优聘用原则。笔试和面试分开进行,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并根据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被聘用人员应在指定的时间内到学校报到上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五、报名办法 (一)查询岗位 详见《2019年汕头市林百欣科技中专学校公开招聘新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二)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9年8月10日至2019年8月12日。 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 报名地点:林百欣科技中专学校北教学楼一楼110,汕头市龙湖区嵩山路69号(珠池医院隔壁)。 (四)报名程序 1、提供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2019年汕头市林百欣科技中专学校公开招聘新教师岗位表》(附件1),了解具体岗位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下载并填写《2019年林百欣科技中专公开招聘新教师报名表》(附件2)后双面打印,同时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近期免冠大1寸正面同底彩色相片3张,其中1张按要求粘贴在报名表上,并在照片背面及报名表上亲笔签名。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若有); (5)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户口已从广东省迁往就读高校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及已办理暂缓就业毕业生可提供原户口簿); (6)属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的,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7)岗位工作经历有效证明(若有); (8)其他重要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若有)。 2、受理报名和资格初审:在区人社局指导、监督下,由学校负责受理应聘人员的报名及资料初审工作,通过资料初审者发给《报名回执》。 3、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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