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浙江湖州长兴县医疗保障局编外招聘1人公告
长兴县医疗保障局招聘编外用工公告
因工作需要,长兴县医疗保障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1名,具体招聘事项如下:
一、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遵守公民道德规范;
2、仪表端正、举止文明、耐心热情、身体健康,能胜任窗口服务工作;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3年8月5日以后出生);
4、大专及以上学历;
5、具备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普通话标准,能听懂长兴方言;
6、在长兴县企事业单位工作满两年以上;
7、熟练掌握电脑打字,办公软件等使用方法。
二、工作岗位
从事长兴县医疗保险服务中心窗口工作(雉城街道太湖中路128号)。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分为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
1.公开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8月5日—6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报名地址:长兴县太湖中路128号医保局九楼907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2-6028947、6175016
联系人:杨先生13735131818、陈女士13616725179
现场报名后,填写报名表(详见附件),提供报名材料: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等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2.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根据招聘条件与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应确保提交的材料真实性,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3.考 试
考试采取技能考试(占总分30%)与面试(占总分70%)相结合形式。技能考试与面试的满分各为100分。按照技能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1:6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若报名人数未达到1:6的直接进入面试,不再进行技能考试。面试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的人员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技能考试与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技能考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名额空缺,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5.公示
体检考察无异议的,在长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周。
四、聘用及相关待遇
经公示后对拟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程序,与长兴雷博服务保障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至长兴县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待遇按照聘用人员有关标准执行。
五、其他事项
其他未尽事宜由长兴县医疗保障局负责解释。编委办监督电话:0572—6256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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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县医疗保障局
2019年0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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