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招聘辅导员3人简章(第三批)
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专职辅导员招聘简章(第三批)
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院)创建于1929年,直属福建省教育厅,学校位于全国优秀旅游城市——永安市区,系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福建省首批公办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福建省2018、2019年示范性现代职业院校重点建设项目单位、福建省文明校园。为加强我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辅导员队伍建设,经学院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具体如下:
一、招聘条件
1.中共党员,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较高的政治素质,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辨别力。
2.热心学生工作,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具备相应的职业素养与技能,服从工作安排。
3.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教育引导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具备开展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工作的能力。
4.纪律严、作风正,廉洁自律,身心健康,在校期间没有受过违纪处分。
5.全日制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
6.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4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
二、招聘岗位名称及计划
男性辅导员(住男生公寓),招聘计划3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7月28日至8月10日,报考人员将以下材料打包发至邮箱:syrs123@163.com,材料以“姓名+应聘辅导员”命名。报名材料应包括:
1.《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应聘报名登记表》。
2.身份证扫描件。
3.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国内学历提供学信网查询的学历电子备案表。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推荐表扫描件。
4.所在党支部出具的中共党员证明(辅导员岗位)。
5.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学院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方式、时间及内容。考试采取面试加考核相结合的办法。面试时间拟定于8月17日(具体考务事项另行通知),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与职业能力等。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面试合格线为70分。
(四)体检。根据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标准执行。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思想政治素质考察。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7个工作日内向我院人事处提交由所在学校或单位党委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且密封的近期思想政治素质考察材料。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六)公示。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结合心理测试情况,经学院党委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有放弃聘用资格的,按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递补。
四、聘用管理及待遇
(一)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由我院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首次聘期3年,其中试用期3个月。
(二)聘期内其工资待遇参照事业编制同类人员标准,享受五险一金、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等待遇。试用期考核合格,由学院一次性发放安家费3万元,并可申请享受学院所在地人才保障房购房津贴(根据永安市人才保障房相关政策执行,全日制研究生可申请15万元额度)。
五、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永安市巴溪大道2199号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联系人:祁老师 张老师
电话:0598—8823872、8823838、13605988513、13616946148
六、监督
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598—8823880(学院监察审计处)
附件: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应聘报名登记表
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7月27日
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院)创建于1929年,直属福建省教育厅,学校位于全国优秀旅游城市——永安市区,系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福建省首批公办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福建省2018、2019年示范性现代职业院校重点建设项目单位、福建省文明校园。为加强我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辅导员队伍建设,经学院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具体如下:
一、招聘条件
1.中共党员,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较高的政治素质,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辨别力。
2.热心学生工作,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具备相应的职业素养与技能,服从工作安排。
3.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教育引导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具备开展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工作的能力。
4.纪律严、作风正,廉洁自律,身心健康,在校期间没有受过违纪处分。
5.全日制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
6.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4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
二、招聘岗位名称及计划
男性辅导员(住男生公寓),招聘计划3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7月28日至8月10日,报考人员将以下材料打包发至邮箱:syrs123@163.com,材料以“姓名+应聘辅导员”命名。报名材料应包括:
1.《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应聘报名登记表》。
2.身份证扫描件。
3.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国内学历提供学信网查询的学历电子备案表。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推荐表扫描件。
4.所在党支部出具的中共党员证明(辅导员岗位)。
5.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学院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方式、时间及内容。考试采取面试加考核相结合的办法。面试时间拟定于8月17日(具体考务事项另行通知),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与职业能力等。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面试合格线为70分。
(四)体检。根据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标准执行。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思想政治素质考察。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7个工作日内向我院人事处提交由所在学校或单位党委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且密封的近期思想政治素质考察材料。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六)公示。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结合心理测试情况,经学院党委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有放弃聘用资格的,按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递补。
四、聘用管理及待遇
(一)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由我院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首次聘期3年,其中试用期3个月。
(二)聘期内其工资待遇参照事业编制同类人员标准,享受五险一金、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等待遇。试用期考核合格,由学院一次性发放安家费3万元,并可申请享受学院所在地人才保障房购房津贴(根据永安市人才保障房相关政策执行,全日制研究生可申请15万元额度)。
五、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永安市巴溪大道2199号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联系人:祁老师 张老师
电话:0598—8823872、8823838、13605988513、13616946148
六、监督
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598—8823880(学院监察审计处)
附件: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应聘报名登记表
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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