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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河南三门峡义马选调非财政全供事业编制人员40人公告

来源: 2019-08-01 13:44

义马市选调非财政全供事业编制人员到街道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适应街道发展需要,加快街道发展步伐,根据《义马市街道机构改革方案》,经研究决定,从我市非财政全供事业单位中选调工作人员到街道工作。


  一、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选调程序,严肃工作纪律,确保选调工作顺利进行。


  二、选调计划


  本次共选调工作人员40名,其中:千秋路街道办事处6名,朝阳路街道办事处5名,常村路街道办事处5名,新义街街道办事处5名,泰山路街道办事处5名,新区街道办事处7名,东区街道办事处7名。


  三、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全市非财政全供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含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卫生系统除外,科级干部除外。


  (二)选调资格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3.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志愿服务基层到街道工作;


  4.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基层一线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会使用电脑日常办公软件;


  6.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45周岁以下(1974年7月31日以后出生,以人事档案年龄为准)。


  (三)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有基本合格以下等次的(含基本合格);


  4.其他不符合选调资格条件的。


  四、选调的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委编办共同组织实施。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1日--2019年8月2日


  上午:8:00—11:30,下午:3:00—5:30


  2.报名地点:市人社局综合服务大厅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要求:报名时须提供《义马市选调非财政全供事业编制人员到街道工作报名表》1份(见附件),身份证及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历认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1份(有多个教育经历的,要全部提供)、近期同版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享受加分政策的证明资料原件1份。


  5.退役军人(以退役军人事务局认定为准)加2分。


  6.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情形,随时取消选调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单位负责人及当事人责任。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总分为100分,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


  考试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公共基础知识》等为主要内容。


  领取准考证:另行通知。


  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报考者须凭考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入场考试。


  (三)成绩计算及排名


  总成绩=考试成绩+加分(退伍军人加2分)


  排名办法:按照拟选调名额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选调人员。若遇总成绩并列的则根据个人的工龄量化评分(按照组织人事部门认定的参加工作年限,每满一周年计0.2分),确定拟选调人员排名顺序(只在总成绩并列人选中排序,原排名顺序不变)。


  (四)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选调人数和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


  (五)考察


  考察主要采取调阅审核报考者人事档案、召开座谈会、以及征求执纪执法部门意见等形式进行。


  1.调阅审核报考者人事档案,主要审核报考者年龄、工龄、学历、年度考核情况及其他有关资料;


  2.到原工作单位召开座谈会,主要了解报考人员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


  3.通过公、检、法、纪检监察等部门了解报考人员是否存在违纪违法现象、是否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是否仍在处分期内、是否存在失信情形及日常廉洁自律等情况,由执法执纪部门出具相关证明。


  (六)公示


  笔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在义马党政网公示。体检合格且成绩排名在选调名额范围内的人员确定为拟选调人员,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选调人员分配办法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总成绩排序依次由本人自主选择街道。被选调者未按规定时间报到或自愿放弃的,取消选调资格,空缺名额从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中依次递补。


  (八)选调人员管理办法及待遇


  1.选调人员试用期限为2年,时间截止到2021年9月31日;


  2.选调人员在选调期间的工资及各项社会保险费用仍由原单位负担,工作期间人事关系不变,工资晋升等手续由原单位负责办理;各街道负责选调人员的日常考核管理和年度考核,各类考核情况反馈原单位,作为计发工资待遇等的参考依据。选调人员党组织关系转入街道。


  3.选调人员工作满一年后,由街道考核并择优推荐,经组织人事部门组织考核,每年拿出总选调人数的二分之一名额,调整为所在街道全供事业编制;


  4.选调人员在选调期间的具体工作由所在街道负责,选调人员在工作中不适应街道工作、完不成街道分配工作任务、不遵守工作纪律的由街道提出意见,退回原单位。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选调岗位、选调计划、选调条件、选调工作程序和选调结果。对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违反工作纪律一经查实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增强选调工作的透明度,特设监督举报电话:市纪委监委 0398—5863998。


  六、组织领导


  本次选调工作由市党政机构改革协调小组统一组织,负责处理未尽事宜及选调工作中的特殊情况。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确定义马市党政网作为工作专用网站,公开选调的报名、考试、选岗和聘用等有关事宜均在该网站公布或公示,请报考人员及时登陆查阅有关信息。


  政策咨询: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电话:0398—2200296。


  附件:


  义马市选调非财政全供事业编制人员到街道工作报名表.doc


  中共义马市委组织部 中共义马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义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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