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河北保定高碑店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435人公告
高碑店市2019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简章
为全面提升我市教育综合发展水平,结合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现状和实际需求,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可持续发展,经市政府批准,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中小学教师200名、幼儿教师235名。
一、招聘方式和原则
(一)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委托第三方组织报名、笔试、面试等工作,高碑店市人社局、高碑店市教体局全程统筹监督。
(二)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坚持德才兼备及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435名)
初中教师50名:语文8名、数学8名、英语8名、物理3名、化学4名、生物2名、地理2名、道德与法治3名、历史4名、信息技术2名、音乐2名、体育2名、美术2名。
小学教师146名:语文37名、数学34名、英语36名、音乐13名、体育13名、美术13名。
市业余体校教师4名。
幼儿教师235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限户籍。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任职资格或技能条件等,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应聘教师资格证上相应的专业。
(二)学历及岗位要求
1.应聘初中教师: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2.应聘小学教师: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3.应聘市业余体校教师: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4.应聘幼儿教师:具有全日制普通中等学校学历并已取得非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5.财政拨付工资校聘教师,现有学历符合应聘岗位学历要求,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可自愿报名,年龄不限。
6.各岗位专业要求详见《高碑店市2019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信息表》。
(三)年龄要求:除财政拨付工资校聘教师外,其他报名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8月1日以后出生)。
(四)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口吃,无传染病,无抑郁史及精神心理问题,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
(五)禁止应聘的条件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
2.有犯罪记录、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或有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
3.曾被解聘或开除公职的;
4.伪造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5.有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报名办法
(一)网上报名
1.此次招聘采用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网上填表缴费、现场资格复审的方法,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开考比(计划招聘数与报名人数之比)为1:1.5。中小学教师和市业余体校教师岗位达不到1:1.5时,核减该岗位招聘数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并将此岗位名额调剂到报名比例高的岗位。
2.报名时间为8月1日9:00至8月9日17:00。网上报名的同时接受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可通过扫描或识别二维码查询初审结果,初审合格后即可网上缴费。
3.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应聘人员必须对所提交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凡发现所填报信息与实际不符的,取消报名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如发现资格不合格的,随时取消聘用资格。
(二)网上缴费
8月2日9:00至8月10日12:00。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通过“网上银行”或“手机银行”支付缴费(其它缴费方式,视为无效),账号:6217000140015685843(建设银行,姓名:王文明)。缴费时,在附言栏务必注明:姓名 报考岗位。例如:“张三 小学语文(或初中语文、体校、幼儿教师)”,未注明的视为缴费不成功。
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和建档立卡家庭的应聘人员,须先完成网上缴费,于面试结束10个工作日后到高碑店市教育和体育局人事股,办理减免考试报名考务费用的退费手续;具体办理要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建档立卡家庭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建档立卡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三)报名流程
微信关注“高碑店教育”微信公众号,打开“教育信息”栏中的“最新消息”查找《高碑店市2019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简章》,点击“阅读原文”下载《高碑店市2019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教师报名表》,电脑填写表格内容,打印后粘贴个人一寸彩色免冠照片。将该表拍照后并压缩到300k以内备用,要求能看清晰字迹,四边成矩形,除纸张以外不要有多余部分。
▲报名信息填报地址二维码
微信扫描或识别上面的二维码填写《高碑店市2019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教师报名信息表》,按照报名网页上所显示的信息,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应聘人员报名信息一经提交不得修改,请应聘人员务必仔细填写。所有内容填写完毕后提交,完成网上报名。
▲报名情况查询二维码
五、考试
(一)笔试
1.时间:8月14日上午9:00—10:30。
2.地点:高碑店市第二中学(高碑店市文苑路28号)。
3.内容及形式:本次考试试题由外聘专家组拟定并采取闭卷形式。
中小学教师、业余体校教师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政治(含时政)、法律、经济、公共管理、公文写作、人文、国情等;专业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教育学基础知识与基本原理、教育心理学、教育教学理念、教学教法、教师职业道德、教学案例分析及新课程改革知识等。两科合并为一张试卷,题型全部为客观题,满分100分。
幼儿教师笔试内容:《3—6周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教师专业标准(试行)》,题型为客观题,满分50分。
以上三类应聘人员均采取答题卡形式答题(在试卷上答题无效),通过机读形式阅卷登统。
4.注意事项:应聘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自行准备2B铅笔、橡皮。入场后,各考场监考教师对照报名底册逐人核对,防止替考等问题。开考30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不得提前交卷退场,更不得将试卷、答题卡等非个人物品带出场外。
5.成绩公布:8月16日前,在“高碑店教育”微信公众号“教育信息”栏中的“最新消息”中公布笔试成绩和进入复审人员名单。
(二)现场资格复审
1.复审时间:8月16—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2.地点:高碑店市第二中学(高碑店市文苑路28号)。
3.要求:中小学教师岗位和业余体校教师岗位按1:1.5比例,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幼儿教师依照笔试成绩排名,取1.5倍人选确定复审人员。以上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者全部进入资格复审环节。因填报信息不实且不符合应聘条件者,取消进入面试资格。
参加复审人员需按时携带《高碑店市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教师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到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参加复审。应聘人员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下载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河北省具有办学资质院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毕业的应聘者应提供河北省大中专院校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学历认定报告”(联系电话为0311-66005710、66005711),便于核实学历信息。
特别提示:“学历认定报告”,需由本人提前一周到河北省大中专院校就业指导中心申请办理,请应聘人员合理安排时间,以免耽误资格复审。
8月17日下午17:30前,不参加资格复审或复审不合格者,取消进入面试的资格,所空出的岗位不再递补。
4.公示面试人员名单。在“高碑店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对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三)面试
1.时间:8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高碑店市第二中学(高碑店市文苑路28号)。
3.面试方法:面试的组织与实施按照《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冀人社字【2014】25号)进行。
4.内容及形式:中小学教师、业余体校教师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及形象气质、专业素养、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能力。时间8分钟,回答3道题。考官由外聘专家担任,每个面试评审组由7名考官构成。记分方法采用“体操打分法”,即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评委的平均分为应聘人员的面试得分。
幼儿教师采取模拟课堂和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满分50分,其中模拟课堂占30%,弹唱占10%,简笔画占10%。
每个面试室全程录像,确保面试工作公平与公正。
5.成绩公布:面试结束后在“高碑店教育”微信公众号“教育信息”栏中的“最新消息”中公布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中小学教师综合成绩=笔试成绩x60%+面试成绩x40%、幼儿教师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和具体要求。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体检、审核
(一)体检。依据综合成绩,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程序人员。应聘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照优先进入体检环节的顺序:面试成绩高者、有教师资格证者、学历高者、年龄小者。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可以复检一次,复检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体检不合格空出的岗位,按应聘该岗位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并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负担。
(二)审核。高碑店市教体局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档案进行审核,审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审核不合格空出的岗位,按应聘该岗位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并体检。
七、公示、聘用
(一)根据考试审核及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高碑店教育”微信公众号“教育信息”栏中的“最新消息”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二)本次招聘中小学、业余体校及幼儿教师不纳入编制管理,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工资待遇参照在编教师标准执行并缴纳“五险一金”(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乡镇补贴和取暖费),体检合格者予以聘用,由高碑店市教体局委托第三方与被招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一个学期)并发放工资。试用期满,由高碑店市教体局人事部门协同所在单位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由高碑店市教体局通知第三方解除劳动合同。被招用人员的职称评聘和日常管理由高碑店市教体局和第三方共同负责。
(三)根据实际学科需求,中小学教师、业余体校教师到市直及周边中小学任教,幼儿教师到市区及乡镇幼儿园任教。
(四)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三年,任教满三年后,符合在编教师报考条件者,可参加在编教师招考,不限制年龄。
八、特别提示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参加报名、审核、笔试、面试、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招聘咨询电话:0312-6390056、6391687、6396013。
高碑店市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一九年七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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