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河北邯郸职业技术学院选聘博硕人才30人公告
邯郸学院公开选聘博硕人才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高层次教师队伍建设,根据《邯郸市2019年博硕引才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经研究决定,邯郸学院面向社会公开选聘15名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邯郸学院位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国家优秀旅游城市、太极拳圣地、成语典故之都河北省邯郸市,是一所发展前景良好的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是全国绿化模范单位、河北省文明校园。学校目前设有17个二级学院,在招本科专业48个,涵盖文学、理学、工学、法学、历史学、教育学、管理学、经济学等九大学科门类。学校拥有1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2个省级人文社科研究基地、2个省级应用技术研发中心、1个省级协同创新中心、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和5个市级重点实验室,获得国家级特色专业、省级重点发展学科、省级特色专业、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省级精品课和精品资源共享课等省级以上质量工程项目26个。
在全国教育大会、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精神的指引下,邯郸学院将继续秉承“赤心奉业”的核心理念,以“心”文化为灵魂,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提升服务地方能力,努力建设“类内竞优,比肩骨干,省内一流,国内知名”的特色鲜明高水平大学。
二、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选聘人数及专业类别
邯郸学院本次共选聘15名高层次人才,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按博士优先的原则选聘(博士选聘结束后剩余名额按附件2中选聘岗位的序号顺序依次择优选聘硕士)。
1.选聘博士研究生专业类别
哲学门类 理论经济学类 应用经济学类 马克思主义理论类 教育学类 心理学类 体育学类 中国语言文学类 外国语言文学类 新闻传播学类 历史学门类 数学类 物理学类 化学类 天文学类 地理学类 地球物理学类 生物学类 生态学 统计学 力学类 机械工程类 光学工程 材料科学与工程类 电气工程类 电子科学与技术类 信息与通信工程类 控制科学与工程类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 化学工程与技术类 核科学与技术类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 食品科学与工程类 软件工程 生物工程 安全科学与工程 农业资源与环境类 中医学类 管理学门类 艺术学门类
2.选聘硕士研究生具体岗位、人数以及选聘专业等要求详见附件2。
三、选聘对象及条件
(一)博士研究生
在2020年7月31日以前毕业的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或获得教育部学历认证的海外留学博士研究生。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一般专业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3年7月31日以后出生),急需、紧缺专业或特别优秀者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8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水平,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热爱教育事业,高度重视学生的思想道德建设和思想政治教育,能以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影响和引领学生;
3.具有优秀的学术潜质,在本专业领域发表过高水平学术论文,主持或主研过本专业领域相关课题,具备带动学科发展或独立发展一个学科方向的能力。
(二)硕士研究生
在2019年7月3日之前毕业的国内全日制高校硕士研究生或获得教育部学历认证的海外留学硕士研究生(取得硕士毕业证、学位证且满足附件2中选聘岗位要求的高校毕业生),本科阶段要求为全日制(专接本除外);所学专业与选聘岗位所列专业(方向)相同;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8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三)所有选聘人员还须具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规定的基本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选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4.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5.现役军人;
6.已在邯郸市区域内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
7.未经现任职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已就业人员;
8.失信被执行人;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选聘程序
(一)博士研究生
1.报名方式
博士应聘者即日起至现场资格审查之日随时可以发送填写好的《邯郸学院2019年公开选聘博硕人才报名表》(附件1)及个人简历到选聘博士指定报名邮箱:ssx@hdc.edu.cn。邮件主题为:姓名+博士毕业学校+博士所学专业。
2.资格审查
学校收到材料后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协商相关面试事宜。
3.测评
聘请经验丰富的相关专家组成专家小组进行面试。面试由科研情况汇报、试讲、答辩等环节组成。由专家小组对应聘者提出具体意见,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确定拟进入体检人员。
4.体检和考察
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者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内容是人事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5.网上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邯郸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6.聘用
对公示反应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人员资格;对反应有严重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应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引才工作领导小组提出聘用意见,报市委、市政府批准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合同约定服务期限为10年,服务期内离开或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相应待遇取消)。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二)硕士研究生
1.报名方式及要求
应聘人员将岗位条件要求的各项证件、证书(身份证、硕士本科毕业证、硕士本科学位证、硕士本科学信网验证学历证明、报到证、协议书以及海外留学人员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证明(已工作人员的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岗位条件中有专业方向要求的相关证明)的扫描电子版和本人填写的《邯郸学院2019年公开选聘博硕人才报名表》(附件1)报送至本次选聘硕士指定邮箱:rsc@hdc.edu.cn,邮件要求以文件夹压缩包的方式发送,文件夹名称命名格式要求:姓名+应聘岗位+硕士毕业院校+硕士所学专业,否则不予审核。
由邯郸学院根据岗位条件进行审核,审核合格人员进入测评环节。由邯郸学院通知进入测评环节人员携带资格审查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测评。应聘人员面试时要携带所涉及以上信息的原件,考察组要审核记分。应聘人员将所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交面试工作人员,由工作人员赋分、签名后原件交还本人。
报名截止日期:2019年9月10日24点,具体面试时间在本栏另行公告。
2.测评
本环节由邯郸学院根据报名情况负责制定具体测评方案并组织实施。
(1)个人基本情况(满分10分)
科研学术成果加分项:发表在省级期刊上的论文每篇计1分,发表核心期刊及检索文章根据学校科研文件规定每篇记1-5分(三大检索期刊第一作者5分,第二、三作者3分;北大核心期刊第一作者3分,第二、三作者1分)。参与国家级课题前三名计3分,参与省级课题前三名计2分,参与其他级别课题前三名计1分,所有级别的主持人在原级别基础上再加2分。需要携带原件及复印件,最高封顶10分。
(2)面试答辩(满分100分)
先由考生根据自己专业研究方向,选择某一课题进行试讲(时间15分钟);然后专家评委提出有关问题(根据试讲内容及课程提问),由考生进行答辩(时间5分钟),面试评委根据每名考生的具体试讲、答辩情况,按照测评要素进行打分。
(3)总成绩=个人基本情况分+面试答辩分
测评成绩,当天在邯郸学院公示栏公布。
测评评委组成:由学院内部专家及外聘专家7人组成。评委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考生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其他可能影响选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3.体检和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经学校党委常委审定,按照选聘计划数与选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比例内末位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面试答辩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和考察由邯郸学院组织实施,体检医院临时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主要是对考生个人档案(三龄两历一身份)、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在本岗位内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4.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邯郸学院网”公示7个工作日。进入公示环节后,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5.聘用
对公示反应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人员资格;对反应有严重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引才工作领导小组提出聘用意见,报市委、市政府批准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合同约定服务期限为10年,服务期内离开或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相应待遇取消)。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引进待遇
(一)博士研究生
1.一般专业提供购房补贴45万元,急需、紧缺专业提供购房补贴60万元;博士教授并且有国家级项目者,或配偶双方均为博士并且其中一方为教授者,学校给予100平方米左右住房一套(不再享受购房补贴和过渡房)。特别优秀者,实行“一事一议”。
2.提供100-130平方米过渡房一套(三年期)。
3.每年提供科研奖励2万元。
4.博士入职后享受校聘副教授待遇。
5.提供科研启动经费(5-15万元),配发笔记本电脑和打印机各一台。
6.入职五年内,根据工作需要可安排出国访学一次。
7.符合邯郸市博士引进条件者同时享受邯郸市提供的“英才卡”服务、住房补贴、编制保障、职称评聘、配偶就业、子女入学等相应待遇。
注:急需、紧缺专业是指特殊教育学、太极文化、文书研究修复整理;特别优秀者依据取得的成果进行认定。
(二)硕士研究生
办理全额事业编制,符合邯郸市硕士引进条件者享受邯郸市提供的“英才卡”服务、住房补贴、编制保障、职称评聘、配偶就业、子女入学等相应待遇。
六、其他事项
1.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测评、体检、考察、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2.请考生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选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选聘。
3.本方案由引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引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联系人:姜树涛(邯郸学院人事处)
咨询电话:0310-6260529 18833004270
附件1:《邯郸学院2019年公开选聘博硕人才报名表》
附件2:《邯郸学院2019年公开选聘硕士研究生岗位条件信息表》
2019年7月29日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高层次教师队伍建设,根据《邯郸市2019年博硕引才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经研究决定,邯郸学院面向社会公开选聘15名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邯郸学院位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国家优秀旅游城市、太极拳圣地、成语典故之都河北省邯郸市,是一所发展前景良好的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是全国绿化模范单位、河北省文明校园。学校目前设有17个二级学院,在招本科专业48个,涵盖文学、理学、工学、法学、历史学、教育学、管理学、经济学等九大学科门类。学校拥有1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2个省级人文社科研究基地、2个省级应用技术研发中心、1个省级协同创新中心、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和5个市级重点实验室,获得国家级特色专业、省级重点发展学科、省级特色专业、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省级精品课和精品资源共享课等省级以上质量工程项目26个。
在全国教育大会、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精神的指引下,邯郸学院将继续秉承“赤心奉业”的核心理念,以“心”文化为灵魂,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提升服务地方能力,努力建设“类内竞优,比肩骨干,省内一流,国内知名”的特色鲜明高水平大学。
二、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选聘人数及专业类别
邯郸学院本次共选聘15名高层次人才,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按博士优先的原则选聘(博士选聘结束后剩余名额按附件2中选聘岗位的序号顺序依次择优选聘硕士)。
1.选聘博士研究生专业类别
哲学门类 理论经济学类 应用经济学类 马克思主义理论类 教育学类 心理学类 体育学类 中国语言文学类 外国语言文学类 新闻传播学类 历史学门类 数学类 物理学类 化学类 天文学类 地理学类 地球物理学类 生物学类 生态学 统计学 力学类 机械工程类 光学工程 材料科学与工程类 电气工程类 电子科学与技术类 信息与通信工程类 控制科学与工程类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 化学工程与技术类 核科学与技术类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 食品科学与工程类 软件工程 生物工程 安全科学与工程 农业资源与环境类 中医学类 管理学门类 艺术学门类
2.选聘硕士研究生具体岗位、人数以及选聘专业等要求详见附件2。
三、选聘对象及条件
(一)博士研究生
在2020年7月31日以前毕业的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或获得教育部学历认证的海外留学博士研究生。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一般专业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3年7月31日以后出生),急需、紧缺专业或特别优秀者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8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水平,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热爱教育事业,高度重视学生的思想道德建设和思想政治教育,能以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影响和引领学生;
3.具有优秀的学术潜质,在本专业领域发表过高水平学术论文,主持或主研过本专业领域相关课题,具备带动学科发展或独立发展一个学科方向的能力。
(二)硕士研究生
在2019年7月3日之前毕业的国内全日制高校硕士研究生或获得教育部学历认证的海外留学硕士研究生(取得硕士毕业证、学位证且满足附件2中选聘岗位要求的高校毕业生),本科阶段要求为全日制(专接本除外);所学专业与选聘岗位所列专业(方向)相同;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8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三)所有选聘人员还须具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规定的基本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选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4.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5.现役军人;
6.已在邯郸市区域内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
7.未经现任职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已就业人员;
8.失信被执行人;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选聘程序
(一)博士研究生
1.报名方式
博士应聘者即日起至现场资格审查之日随时可以发送填写好的《邯郸学院2019年公开选聘博硕人才报名表》(附件1)及个人简历到选聘博士指定报名邮箱:ssx@hdc.edu.cn。邮件主题为:姓名+博士毕业学校+博士所学专业。
2.资格审查
学校收到材料后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协商相关面试事宜。
3.测评
聘请经验丰富的相关专家组成专家小组进行面试。面试由科研情况汇报、试讲、答辩等环节组成。由专家小组对应聘者提出具体意见,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确定拟进入体检人员。
4.体检和考察
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者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内容是人事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5.网上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邯郸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6.聘用
对公示反应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人员资格;对反应有严重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应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引才工作领导小组提出聘用意见,报市委、市政府批准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合同约定服务期限为10年,服务期内离开或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相应待遇取消)。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二)硕士研究生
1.报名方式及要求
应聘人员将岗位条件要求的各项证件、证书(身份证、硕士本科毕业证、硕士本科学位证、硕士本科学信网验证学历证明、报到证、协议书以及海外留学人员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证明(已工作人员的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岗位条件中有专业方向要求的相关证明)的扫描电子版和本人填写的《邯郸学院2019年公开选聘博硕人才报名表》(附件1)报送至本次选聘硕士指定邮箱:rsc@hdc.edu.cn,邮件要求以文件夹压缩包的方式发送,文件夹名称命名格式要求:姓名+应聘岗位+硕士毕业院校+硕士所学专业,否则不予审核。
由邯郸学院根据岗位条件进行审核,审核合格人员进入测评环节。由邯郸学院通知进入测评环节人员携带资格审查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测评。应聘人员面试时要携带所涉及以上信息的原件,考察组要审核记分。应聘人员将所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交面试工作人员,由工作人员赋分、签名后原件交还本人。
报名截止日期:2019年9月10日24点,具体面试时间在本栏另行公告。
2.测评
本环节由邯郸学院根据报名情况负责制定具体测评方案并组织实施。
(1)个人基本情况(满分10分)
科研学术成果加分项:发表在省级期刊上的论文每篇计1分,发表核心期刊及检索文章根据学校科研文件规定每篇记1-5分(三大检索期刊第一作者5分,第二、三作者3分;北大核心期刊第一作者3分,第二、三作者1分)。参与国家级课题前三名计3分,参与省级课题前三名计2分,参与其他级别课题前三名计1分,所有级别的主持人在原级别基础上再加2分。需要携带原件及复印件,最高封顶10分。
(2)面试答辩(满分100分)
先由考生根据自己专业研究方向,选择某一课题进行试讲(时间15分钟);然后专家评委提出有关问题(根据试讲内容及课程提问),由考生进行答辩(时间5分钟),面试评委根据每名考生的具体试讲、答辩情况,按照测评要素进行打分。
(3)总成绩=个人基本情况分+面试答辩分
测评成绩,当天在邯郸学院公示栏公布。
测评评委组成:由学院内部专家及外聘专家7人组成。评委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考生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其他可能影响选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3.体检和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经学校党委常委审定,按照选聘计划数与选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比例内末位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面试答辩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和考察由邯郸学院组织实施,体检医院临时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主要是对考生个人档案(三龄两历一身份)、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在本岗位内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4.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邯郸学院网”公示7个工作日。进入公示环节后,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5.聘用
对公示反应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人员资格;对反应有严重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引才工作领导小组提出聘用意见,报市委、市政府批准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合同约定服务期限为10年,服务期内离开或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相应待遇取消)。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引进待遇
(一)博士研究生
1.一般专业提供购房补贴45万元,急需、紧缺专业提供购房补贴60万元;博士教授并且有国家级项目者,或配偶双方均为博士并且其中一方为教授者,学校给予100平方米左右住房一套(不再享受购房补贴和过渡房)。特别优秀者,实行“一事一议”。
2.提供100-130平方米过渡房一套(三年期)。
3.每年提供科研奖励2万元。
4.博士入职后享受校聘副教授待遇。
5.提供科研启动经费(5-15万元),配发笔记本电脑和打印机各一台。
6.入职五年内,根据工作需要可安排出国访学一次。
7.符合邯郸市博士引进条件者同时享受邯郸市提供的“英才卡”服务、住房补贴、编制保障、职称评聘、配偶就业、子女入学等相应待遇。
注:急需、紧缺专业是指特殊教育学、太极文化、文书研究修复整理;特别优秀者依据取得的成果进行认定。
(二)硕士研究生
办理全额事业编制,符合邯郸市硕士引进条件者享受邯郸市提供的“英才卡”服务、住房补贴、编制保障、职称评聘、配偶就业、子女入学等相应待遇。
六、其他事项
1.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测评、体检、考察、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2.请考生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选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选聘。
3.本方案由引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引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联系人:姜树涛(邯郸学院人事处)
咨询电话:0310-6260529 18833004270
附件1:《邯郸学院2019年公开选聘博硕人才报名表》
附件2:《邯郸学院2019年公开选聘硕士研究生岗位条件信息表》
2019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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