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龙江县普查中心事业单位选调公告
龙江县普查中心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解决龙江县普查中心人员紧缺状况,优化队伍结构,提升统计工作水平,按照《龙江县科级以下干部公开选调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进行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特此公告。
一、选调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二、选调范围及名额
选调范围:龙江县乡镇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乡镇学校教师)。
选调名额:共计4名。
三、选调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选调的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思想表现好,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身体健康,能履行所选调岗位的职责;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79年8月以后出生);
5.基层工作3年以上;
6.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或省市有关规定,在现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方法步骤
1.信息发布
通过龙江县人民政府网、县电视台公布选调公告。公告发布时间为5个工作日。
2.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9年8月8日至2019年8月9日,每日8:30-11:30,14:00-17:30。
报名地点:龙江县统计局办公室
地址:龙江县党政中心528室
联系电话:5824068
联系人:吴 非
报名时报考人员需提交: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③本人填写《龙江县普查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粘贴近期免冠蓝底2寸照片,未经PS)。《报名表》请登陆龙江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www.ljxrmzfw.gov.cn);
④本人提供《干部基本信息审核认定表》和近3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须由组织人事部门盖章;
⑤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工作的全过程,不符合条件、弄虚作假人员,一经发现当即取消其选调资格。
3.选调方式及时间
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笔试采取百分制,笔试内容为行政能力倾向测试,占60%比例;《统计法》和《统计法实施条例》,占40%比例。
领取准考证时间:8月10日,笔试时间:8月11日,考试时间见准考证。
4.考察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岗位人数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同等条件下,统计工作阅历丰富者优先。考察内容为选调人员在原岗位德、能、勤、绩、廉等表现情况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
5.公示及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考试和考察情况审定拟选调录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县统计局报请县政府批准,办理相关调转手续。选调人员应服从组织分配,否则取消调动资格。
6.递补
在考试、考察结束后和录用前,若出现人员空缺,依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龙江县统计局
2019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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