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浙江省商务厅部分直属事业单位招聘11人公告
浙江省商务厅关于部分直属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浙江省商务厅部分直属事业单位决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由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本次招聘的省商务厅直属事业单位共5家,包括省商务研究院、省对外贸易服务中心、省国际投资促进中心、省驻外商务机构服务中心、省电子商务促进中心。各单位简介见附件1。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一)需求计划
5家单位本次公开招聘8个岗位共11人。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和具体要求详见招聘岗位表(附件2)。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良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事业心责任心强,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和开拓精神;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6.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应聘人员报名时应已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认定。对于未列入目录的专业,按专业方向基本一致的原则把握。
对工作经历的要求,按劳动(聘用)合同或招聘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认定,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注册及报名
时间:2019年8月5日9时—8月14日17时。
登录浙江省商务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系统(http://bm.zcom.gov.cn ),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岗位报名。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选报岗位视作无效报名。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需要缴纳报名费用。
2.资格初审
时间:8月6日—8月15日。
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以电话通知和发电子邮件的方式反馈初审结果。未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在网上报名时间内可改报条件符合的其他岗位。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不达规定比例的,将相应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有关岗位招聘计划。
3.应聘资格的取得。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在8月16日9时—8月20日17时,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取得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确定总成绩。若总成绩相同,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入围。
1.笔试
时间:初定于8月下旬,在杭州市内举行,具体安排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需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内容:综合知识、能力素质和从事各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一般按照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其中投资促进管理岗位(捷克语或阿拉伯语、德语)按照1:3的比例。
2.面试
面试前先安排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安排另行通知。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察
考试完毕,根据各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有关规定和操作规程执行。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按规定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入职和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施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应聘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由省商务厅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将根据有关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以下网站公布:
1. 浙江省商务人力资源交流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zjswrc.com,人才招聘/中高层岗位);
2.浙江省商务厅门户网站(http://www.zcom.gov.cn);
3.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站(http://www.zjhrss.gov.cn)。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结果,及有关工作安排通知、递补信息等)一般仅在浙江省商务人力资源交流服务中心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省商务厅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电话:0571-87051842(厅人事处)、87051147(厅机关纪委)
(三)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五、报考咨询
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各招聘单位直接咨询,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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