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东汕尾市城区招聘第二批村(社区)工作人员50人公告
2019年汕尾市城区公开招聘第二批村(社区)工作人员公告
为切实加强我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解决基层人才短缺问题,汕尾市城区委、区政府决定继续实施“一村(社区)一大学生”工程,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二批村(社区)工作人员5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择优聘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招聘程序、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聘职位
汕尾市城区村(社区)工作人员50名(其中选调15名到镇、街道会计服务中心负责财会工作)(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年龄30周岁以下(1988年8月9日后出生)。中共党员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3年8月9日后出生),并优先聘用;
4.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服从组织调剂安排;
5.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6.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处分期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各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在读的非2019届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现役军人。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必须按步骤先后在以下两个网站分别报名:
1.在汕尾人才网报名系统(http://www.shanweirc.com)报名;
2.在广东省人事考试局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www.gdkszx.com.cn/pt/WebRegister/index.aspx)报名。进入报名系统后,选择“广东省汕尾市”考区、“2019年汕尾市城区招聘专场”批次,报考者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报考“windows 7”、“word 2007”和“excel 2007”模块,并在线支付报名费用。
报名时间:2019年8月8日9:00至2019年8月12日17:00,逾期不予补报。
报名要求:
1.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报考者应在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报名,本次公开招聘不在机试前对报考者进行报考资格审核。报考者必须按照本人的学历、年龄等条件,认真慎重地核对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如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面试或录取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情节严重者,按考试违纪违规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报考人员报名时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在“汕尾人才网报名系统”按要求上传本人照片(照片为160×224像素并小于100KB的jpg格式图片,必须是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不得上传艺术照或生活照),录入报名信息时未按规定上传照片或上传虚假照片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或考试资格。
3.网上缴费。报考者按66元/科目在网上支付报名费,报名费由国家人社部有关部门按规定收取,成绩合格者由国家人社部有关部门核发资格证书。招聘单位和汕尾市考试办不收取费用。
4.打印准考证。报考者应于2019年8月17日9︰00至2019年8月19日17︰00登录“http://www.gdkszx.com.cn/pt/WebRegister/index.aspx”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上无相片,考试当天将进行现场拍照),逾期未打印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5.报考人员须于资格审核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
6.报考者一经通过资格审核合格的,若放弃考试、体检、政审等资格或被录取后未按要求到岗工作的,3年内不得报考我区村(社区)工作人员或其他政府雇员职位。
(二)考试
考试包括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机考(以下简称“机考”)和面试。
1.机考
本次机考科目共3个,分别为“windows 7”、“word 2007”和“excel 2007”,每科成绩满分为 100 分。机考成绩=windows 7成绩×30%+word 2007成绩×35%+excel 2007×35%,,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 2 位。机考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能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机考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2.资格审核
按机考成绩从高至低排序,以招考岗位聘用名额的1︰3确定入围面试对象,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若机考成绩名次并列的,并列名次的考生一同参与资格审核;若资格审核合格,一并参与面试。
资格审核合格者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名单在“汕尾人才网”进行公布。
资格审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审核时,报考者按所报考岗位的条件要求,现场提交本人的报名登记表、考生承诺书(报名表和考生承诺书均在报名网站打印)、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3.面试
本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面试。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或未按时前来资格审核的,取消面试资格。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面试组织管理办法(试行)》、《广东省公务员录用面试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执行,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具体方法为:
总成绩=机考成绩×40%+面试成绩×60%
合成后的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2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若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机考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四)体检、考察、公示和递补
1.根据总成绩的高低为序,按招聘岗位名额依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工作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广东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具体体检时间及事项另行通知。
2.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对象,由中共汕尾市城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和区财政局组织考察组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3.如体检、考察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的,可依岗位递补体检或考察对象。
4.经考察合格拟聘用的人员名单将在“汕尾人才网”公示7天。
(五)聘用
1.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没有异议的,聘用为村(社区)工作人员或镇(街道)会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由具体接收镇(街道)按有关程序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中共党员的经培训合格后可聘为党建指导员。首次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2.聘用对象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后未经区委组织部批准15天内未到岗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3.薪酬待遇。根据我区财政实际状况,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水平,按每人每月3800元发放 (含个人应缴纳的“五险一金”),生活补贴和“五险一金”按城区事业单位在编在岗财政供养人员的标准执行。
4.合同期间,每年由区委组织部联合有关单位进行定期考核,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解除合同。合同期满,区委组织部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续聘或解聘。
五、本公告如有不尽之处由中共汕尾市城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中共汕尾市城区委组织部人才股:0660-3399500;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汕尾市人事考试办公室:0660-3393252。
附件:
1.汕尾市城区大学生村(社区)工作人员招聘职位表
2.2019年汕尾市城区招聘村(社区)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考生承诺书
中共汕尾市城区委组织部
2019年8月1日
为切实加强我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解决基层人才短缺问题,汕尾市城区委、区政府决定继续实施“一村(社区)一大学生”工程,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二批村(社区)工作人员5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择优聘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招聘程序、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聘职位
汕尾市城区村(社区)工作人员50名(其中选调15名到镇、街道会计服务中心负责财会工作)(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年龄30周岁以下(1988年8月9日后出生)。中共党员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3年8月9日后出生),并优先聘用;
4.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服从组织调剂安排;
5.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6.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处分期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各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在读的非2019届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现役军人。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必须按步骤先后在以下两个网站分别报名:
1.在汕尾人才网报名系统(http://www.shanweirc.com)报名;
2.在广东省人事考试局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www.gdkszx.com.cn/pt/WebRegister/index.aspx)报名。进入报名系统后,选择“广东省汕尾市”考区、“2019年汕尾市城区招聘专场”批次,报考者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报考“windows 7”、“word 2007”和“excel 2007”模块,并在线支付报名费用。
报名时间:2019年8月8日9:00至2019年8月12日17:00,逾期不予补报。
报名要求:
1.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报考者应在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报名,本次公开招聘不在机试前对报考者进行报考资格审核。报考者必须按照本人的学历、年龄等条件,认真慎重地核对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如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面试或录取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情节严重者,按考试违纪违规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报考人员报名时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在“汕尾人才网报名系统”按要求上传本人照片(照片为160×224像素并小于100KB的jpg格式图片,必须是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不得上传艺术照或生活照),录入报名信息时未按规定上传照片或上传虚假照片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或考试资格。
3.网上缴费。报考者按66元/科目在网上支付报名费,报名费由国家人社部有关部门按规定收取,成绩合格者由国家人社部有关部门核发资格证书。招聘单位和汕尾市考试办不收取费用。
4.打印准考证。报考者应于2019年8月17日9︰00至2019年8月19日17︰00登录“http://www.gdkszx.com.cn/pt/WebRegister/index.aspx”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上无相片,考试当天将进行现场拍照),逾期未打印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5.报考人员须于资格审核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
6.报考者一经通过资格审核合格的,若放弃考试、体检、政审等资格或被录取后未按要求到岗工作的,3年内不得报考我区村(社区)工作人员或其他政府雇员职位。
(二)考试
考试包括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机考(以下简称“机考”)和面试。
1.机考
本次机考科目共3个,分别为“windows 7”、“word 2007”和“excel 2007”,每科成绩满分为 100 分。机考成绩=windows 7成绩×30%+word 2007成绩×35%+excel 2007×35%,,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 2 位。机考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能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机考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2.资格审核
按机考成绩从高至低排序,以招考岗位聘用名额的1︰3确定入围面试对象,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若机考成绩名次并列的,并列名次的考生一同参与资格审核;若资格审核合格,一并参与面试。
资格审核合格者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名单在“汕尾人才网”进行公布。
资格审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审核时,报考者按所报考岗位的条件要求,现场提交本人的报名登记表、考生承诺书(报名表和考生承诺书均在报名网站打印)、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3.面试
本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面试。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或未按时前来资格审核的,取消面试资格。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面试组织管理办法(试行)》、《广东省公务员录用面试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执行,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具体方法为:
总成绩=机考成绩×40%+面试成绩×60%
合成后的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2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若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机考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四)体检、考察、公示和递补
1.根据总成绩的高低为序,按招聘岗位名额依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工作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广东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具体体检时间及事项另行通知。
2.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对象,由中共汕尾市城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和区财政局组织考察组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3.如体检、考察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的,可依岗位递补体检或考察对象。
4.经考察合格拟聘用的人员名单将在“汕尾人才网”公示7天。
(五)聘用
1.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没有异议的,聘用为村(社区)工作人员或镇(街道)会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由具体接收镇(街道)按有关程序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中共党员的经培训合格后可聘为党建指导员。首次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2.聘用对象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后未经区委组织部批准15天内未到岗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3.薪酬待遇。根据我区财政实际状况,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水平,按每人每月3800元发放 (含个人应缴纳的“五险一金”),生活补贴和“五险一金”按城区事业单位在编在岗财政供养人员的标准执行。
4.合同期间,每年由区委组织部联合有关单位进行定期考核,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解除合同。合同期满,区委组织部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续聘或解聘。
五、本公告如有不尽之处由中共汕尾市城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中共汕尾市城区委组织部人才股:0660-3399500;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汕尾市人事考试办公室:0660-3393252。
附件:
1.汕尾市城区大学生村(社区)工作人员招聘职位表
2.2019年汕尾市城区招聘村(社区)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考生承诺书
中共汕尾市城区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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