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内蒙古乌兰察布法检系统公务员考试体检通知
关于开展2019年乌兰察布市法检系统考录公务员体检工作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关于开展2019年内蒙古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和考察工作的通知》及有关规定,现就乌兰察布市法检系统公务员体检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19年8月2日(星期五)上午7:00
(二)地点:乌兰察布市中心医院门诊楼7楼体检科(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旧区解放路157号)
二、其它相关事项
(一)费用:体检费每人600元,由考生个人承担。
(二)注意事项:
1.考生应提前1天到体检医院了解体检地点。
2.考生请在体检前禁食8—12小时。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饮食清淡,避免熬夜、饮酒和剧烈运动。体检时须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切勿漏检。如有特殊情况,无法检查某些项目的,应事先告知体检工作人员和体检医生。
3.体检时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和二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
4.考生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的或者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等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录取资格。
5.体检完毕后5日内未接到复查通知的视为体检合格。接到复查通知的考生,按要求复查。
6.考生要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按指定时间和地点及有关要求参加体检,没有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联系电话:0474—8320010
中共乌兰察布市委组织部
2019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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