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公务员考试2013年湖南省公务员考试公告 公示与录用
六、公示与录用
在体检、考察环节或录用审批后因各种原因出现职位(计划)空缺时,原则上不进行递补。如确有特殊原因需要递补的,须由用人单位写出书面申请报告,按程序经省、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
体检、考察结束后,招录机关将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公务员考试录用官方网站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和职位名称、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者工作单位,同时公布举报电话,公示时间为7天。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反映的问题对录用有影响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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