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公务员考试2013年湖南省公务员考试大纲(2)
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考试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主要测查与公务员职业密切相关的、适合客观化纸笔测验方式进行考查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主要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能力、数理能力、判断推理能力、资料分析能力和常识应用能力等。
言语理解与表达能力--主要测查报考者运用语言文字进行思考与交流、迅速准确地理解与把握文字材料内涵的能力,主要包括根据材料查找主要信息及重要细节;正确理解阅读材料中指定词语、语句的含义;概括归纳阅读材料的中心、主旨;判断新组成的语句与阅读材料原意是否一致;根据上下文内容合理推断阅读材料中的隐含信息;判断作者的态度、意图、倾向、目的;准确、得体地遣词用字等。
数理能力--主要测查报考者理解、把握事物之间量化关系和解决数量关系问题的能力,主要涉及数据关系的运算、分析、推理、判断等。
判断推理能力--主要测查报考者对各种事物关系的分析推理能力,主要涉及对图形、语词概念、事物关系和文字材料的理解、比较、组合、演绎和归纳等。
资料分析能力--主要测查报考者对各种形式的文字、图表等资料的综合理解与分析加工能力,这部分内容通常由统计性的图表、数字及文字材料构成。
常识应用能力--主要测查报考者应知应会的基本常识以及运用这些常识分析判断的基本能力,重点测查对国情社情的了解程度、综合管理基本素质等,主要涉及政治、经济、法律、历史、地理、环境、自然、科技、管理、人文、生活等诸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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