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福建龙岩长汀县义务教育学校返聘退休教师50人公告
长汀县义务教育学校返聘优秀退休教师公告
根据《长汀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汀县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6-2020年)实施办法的通知》(汀政综〔2017〕166号)精神,为继续发挥优秀退休教师的作用,缓解学校师资紧缺和结构不合理等问题,经县委编委2019年第一次会议研究同意,决定面向全县公开返聘优秀退休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返聘名额
2019年秋季返聘小学优秀退休教师50名。
二、返聘对象
2016年1月以后在公办小学正常退休的优秀教师,且退休前仍在一线教学的。退休后已经返聘在公办学校且现仍在一线教学的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返聘条件
1.政治思想好,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师德高尚;
2.身体健康,能完成在职教学人员的教学工作量;
3.专业知识扎实,能胜任相应学科教学工作;
4.无违法违纪记录。
四、聘用程序
1.自愿申报。凡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持本人身份证、退休批复、专业技术职称证、教师资格证、最高获奖证书(省、市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名师材料)、学校出具的退休当年任教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及一张近期免冠1寸彩色相片,到县教育局人事股报名,填写《长汀县返聘优秀退休教师报名登记表》。
2.组织审核。县返聘退休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共同审核报名人员资格,拟定体检人员名单。
3.体检。组织初定人员进行健康体检,体检合格者列为初聘对象。体检项目在咨询相关专业人员后确定。
4.确定岗位。县教育局根据各学校教师缺编及学科配备情况,参考应聘者意愿,确定聘用岗位。
五、聘用管理。
1.工作职责。受聘人员工作职责为课堂教学,受聘人员应完成相应岗位的教学工作量,承担相应的教学工作任务,履行在职教学人员同等职责。
2.实行合同制管理。受聘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劳务合同,聘用期为一年。聘用期满后根据情况确定是否续聘,续聘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三年。
3.考核管理。
(1)返聘的退休教师由服务学校自主管理,返聘的退休教师应服从返聘学校的管理,遵守返聘学校的规章制度,主动履职。
(2)学校应按照学校的考核办法,每月对返聘的退休教师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县教育局存档备查。
(3)受聘的退休教师的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对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级的,当月劳务费按学校考核结果全额发放;对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当月劳务费按学校考核结果的80%计发,并立即终止返聘协议。
(4)返聘学校应根据考核结果,及时向返聘的退休教师发放补助经费,返聘退休教师离岗的应及时上报核减经费。
六、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8月23日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报名地点:长汀县教育局人事股(汀州镇苍下巷33号,原实验幼儿园)。
附件一:长汀县2019年秋季返聘退休教师报名登记表
二:《退休教师返聘协议》范本
长汀县教育局 中共长汀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
长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长汀县财政局
2019年8月5日
根据《长汀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汀县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6-2020年)实施办法的通知》(汀政综〔2017〕166号)精神,为继续发挥优秀退休教师的作用,缓解学校师资紧缺和结构不合理等问题,经县委编委2019年第一次会议研究同意,决定面向全县公开返聘优秀退休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返聘名额
2019年秋季返聘小学优秀退休教师50名。
二、返聘对象
2016年1月以后在公办小学正常退休的优秀教师,且退休前仍在一线教学的。退休后已经返聘在公办学校且现仍在一线教学的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返聘条件
1.政治思想好,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师德高尚;
2.身体健康,能完成在职教学人员的教学工作量;
3.专业知识扎实,能胜任相应学科教学工作;
4.无违法违纪记录。
四、聘用程序
1.自愿申报。凡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持本人身份证、退休批复、专业技术职称证、教师资格证、最高获奖证书(省、市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名师材料)、学校出具的退休当年任教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及一张近期免冠1寸彩色相片,到县教育局人事股报名,填写《长汀县返聘优秀退休教师报名登记表》。
2.组织审核。县返聘退休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共同审核报名人员资格,拟定体检人员名单。
3.体检。组织初定人员进行健康体检,体检合格者列为初聘对象。体检项目在咨询相关专业人员后确定。
4.确定岗位。县教育局根据各学校教师缺编及学科配备情况,参考应聘者意愿,确定聘用岗位。
五、聘用管理。
1.工作职责。受聘人员工作职责为课堂教学,受聘人员应完成相应岗位的教学工作量,承担相应的教学工作任务,履行在职教学人员同等职责。
2.实行合同制管理。受聘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劳务合同,聘用期为一年。聘用期满后根据情况确定是否续聘,续聘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三年。
3.考核管理。
(1)返聘的退休教师由服务学校自主管理,返聘的退休教师应服从返聘学校的管理,遵守返聘学校的规章制度,主动履职。
(2)学校应按照学校的考核办法,每月对返聘的退休教师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县教育局存档备查。
(3)受聘的退休教师的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对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级的,当月劳务费按学校考核结果全额发放;对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当月劳务费按学校考核结果的80%计发,并立即终止返聘协议。
(4)返聘学校应根据考核结果,及时向返聘的退休教师发放补助经费,返聘退休教师离岗的应及时上报核减经费。
六、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8月23日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报名地点:长汀县教育局人事股(汀州镇苍下巷33号,原实验幼儿园)。
附件一:长汀县2019年秋季返聘退休教师报名登记表
二:《退休教师返聘协议》范本
长汀县教育局 中共长汀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
长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长汀县财政局
2019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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