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齐齐哈尔富裕县招聘中小学教师42人公告
富裕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的公告
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推进我县教师队伍科学持续发展、解决教师短缺问题,依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以及《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规[2018]6号)精神,经市委编委和县人民政府同意,富裕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2名中小学教师,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此次富裕县友谊达斡尔满族柯尔克孜乡中心学校计划公开招聘5人;富裕县逸夫小学计划公开招聘2人;富裕县实验小学计划公开招聘10人;富裕县富达学校计划公开招聘2人;富裕县特殊教育学校计划公开招聘6人;富裕县逸夫学校计划公开招聘6人;富裕县第一中学计划公开招聘3人;富裕县第二中学计划公开招聘2人;富裕县励志民族中学计划公开招聘6人。以上均为财政全额拔款事业单位,具体招聘学科岗位信息详见附件1:《富裕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计划表》。
二、招聘原则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标准,严格招聘程序和工作纪律,确保招聘质量。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2.热爱教育事业并志愿从事教学工作,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
3.具有与应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养、专业知识水平、教学技能条件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无劣迹;
4. 具有半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年龄35周岁以下(1984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富裕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计划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应聘
1.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2.有精神病史的;
3.法律法规规定不能从事教师职业或不得报考事业单位的。
4.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7.本县教育系统编制内教师(含服务期内特岗教师)不得参加公开招聘报考。
8.新录用公务员或新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最低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方式
现场报名。应聘者必须本人携带相关报名材料,于2019年8月14日至16日,到富裕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窗口进行现场报名并接受报名资格审核,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咨询电话:8942321。
2.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岗位一经确定不得更改。
(2)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将缩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3)报名时要信守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无论哪个环节过程,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本人承担。
(4)本次公开招聘教师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应聘者需携带以下资料
(1)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如具有专业技术职称人员需提供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就业报到证(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半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经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上材料一式1份;一寸免冠同版彩色照片4张;
(2)报名登记表1份(带照片)(《报名登记表》在公告网站中下载);
(3)在职人员须提交所在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单位盖章的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4)符合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相关加分政策的考生,报名时必须在报名表上填注,我省“项目生”须提供省级有效证书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1份;在我省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市就业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1份;高校毕业生服兵役期满退役的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1份,如不能按时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考生视为放弃加分政策。按照文件规定:以上人员参加乡镇级、县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分别加15分、10分,同时具备几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只取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
(二)资格审查
由富裕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和县纪委监委负责。对报名人员报名时提供的各项相关证件进行审核。凡提供报名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
(三)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由富裕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人社局负责全程监督。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40%+面试成绩×60%。
1.笔试。
考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材教法、时事政治等公共专业知识,满分100分。笔试时间90分钟。笔试及政策性加分占总成绩的40%。笔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用岗位l: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应聘岗位如人数不足1:2比例,应聘此岗位人员可全部参加面试。笔试有缺考、作弊的,不得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对外公示3个工作日。
2. 面试。
面试采用试讲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试者业务能力。试讲前40分钟由评委指定试讲课节。试讲时间15分钟,试讲满分100分。考生采取两次抽签当场确定面试顺序号依次进入考场进行面试。面试成绩由评委现场打分,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平均分(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试讲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面试结束后,将考试总成绩公示3个工作日。按总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数量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总成绩并列时,如有符合黑政发〔2009〕30号、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相关政策的考生优先聘用,否则依次按学历层次、教师资格层次、面试分数高低的序列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
(四)考核、体检、选岗
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主要是政治审查和个人思想品质考核,同时对其聘用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考核合格者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内容及健康标准参照《黑龙江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黑教师办[2004]44号)以及《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文件的有关要求确定。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可按学科总成绩依次递补。
选岗工作根据招聘岗位计划,应聘人员根据所报考的学科,按总分数由高至低的顺序依次选择工作单位。如不服从选岗规则取消聘用资格,按学科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
考试、考核、体检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在富裕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办理相关手续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报名者凡在规定的时间未参加考试、体检、考核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结束后,如有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五年内不得调离聘用岗位。被聘用人员如具有专业技术职称,根据聘用单位实际职称岗位情况,实行有岗参与竞聘,无岗高职低聘。
五、考试纪律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的有关要求,对在报名、笔试、面试、考核、体检过程中被认定违纪违规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执行,由县招聘主管部门对其进行处理。
本方案由富裕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与实施,未尽事宜由富裕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决定。
附件:
富裕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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