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云南曲靖宣威市统计局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5人公告
宣威市统计局2019年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中共宣威市委组织部 宣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聘用人员管理的通知》(宣办发〔2014〕65号)和《中共宣威市委组织部 宣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使用编制外聘用人员业务办理程序的通知》(宣办发〔2016〕68号)文件精神,宣威市统计局结合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5名,特制定本招聘方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拟计划公开招聘5人,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宣威市统计局2019年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
三、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服从管理;
2、具有诚信、自律、规范、敬业的公共道德和职业道德;富有奉献精神和责任感,拥有团队合作精神和整体意识,大局观念强;
3、热爱统计事业,能吃苦耐劳,具有开拓创新精神;
4、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二级目录计算机类、金融学类、工商管理及市场营销类下所有专业;
6、年满18周岁以上(2001年8月11日及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79年8月11日及以后出生);
7、具有宣威市户籍或生源地在宣威市;
8、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曾在以往公务员招录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中受禁考处罚尚在禁考时限内的人员;
4、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人员;
5、曾因违反有关管理规定被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员;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
7、录用时未取得毕业证及招聘岗位所需其他证书的人员;
8、试用期内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现役军人;
10、具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编制外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时间
2019年8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
五、报名方式
(一)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参加招聘人员请带上报名所需材料到宣威市统计局办公室报名。
地址:宣威市建设东街215号(老公安局院内)
联系人:彭老师,联系电话:7162689,手机:13987497571
杨老师,联系电话:7162689,手机:13988920305
(二)参加招聘人员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原件及A4规格复印件各一份,有基层工作经历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所提供的证书、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提供的资料复印件不再返还应聘人员),同时携带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六、资格审核
宣威市统计局在宣威市纪委驻政府办纪检组的全程监督下,根据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七、组织面试
(一)面试人员的确定
1、本次编制外聘用的岗位均为免笔试招聘。面试由宣威市统计局组织,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经历业绩资料进行评价打分,按得分高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经历业绩评价结束后,电话通知应聘人员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
2、进入面试的人员,若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必须在面试开始前3天向宣威市统计局提交应聘人员本人签名的《宣威市统计局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申请表》,不按规定提交或拒不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和违反了诚信承诺,因此带来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招聘计划数与有效报名人数比例达到或超过1:3的,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招聘计划数与有效报名人数不足1:3的相应调整面试比例进行差额面试。
(二)面试方式及内容
1、面试方式:面试采用半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为15分钟。
2、面试内容:面试内容分综合素质测试和专业能力测试两部分。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其中专业能力所占分值应不低于60%)。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控制线为70分,未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程序。
(三)面试试题的编制及要求
面试试题的编制须在宣威市纪委驻政府办纪检组的全程监督下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入围封闭完成,面试试题的保管和使用须严格按有关保密规定管理。
(四)面试考官的组成
面试考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聘请具有中职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从事组织(人事)工作三年以上经验的领导及工作人员组成。面试考官小组在面试前从面试考官人选中抽签确定,由5人组成,设主考官1名,其中专业类考官不得少于2名。面试考官小组负责面试工作,实行封闭管理直至面试结束。
(五)面试的实施
1、面试设面试考场、候考室、候分室。
2、面试考场设考官席、考生席、计时席、计分席、监督席,实行封闭管理。
3、面试前对面试考官进行面试方式、程序、方法、评分标准、面试纪律和注意事项等培训。
4、面试工作人员包括计时员、计分员、监督员、引领员等。制定并明确面试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
5、考官、考生以代码和顺序号表示。考官组成及姓名等个人基本信息不得向考生公布或对外泄露。考生进入考场后,只能报抽签顺序号,不能透露考生姓名和与身份相关的信息,违者面试成绩扣10分。
6、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面试通知书等材料原件,在规定时间内提前30分钟到指定的面试地点报到,由工作人员核对面试考生本人身份,并向面试考生宣布面试纪律、程序和其它有关注意事项。考生面试先后顺序在面试前抽签确定,并由面试考生在《考生抽签表》上签名确认。超过规定时间30分钟仍未到达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该岗位面试工作照常进行,不再递补和重新组织面试,其后果由考生自负。
7、面试考生在等候面试过程中有特殊情况需要离开候考室的,须在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前往。
8、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及考生所携带的通讯工具、电子产品及有关资料一律于面试前交指定人员保管。
9、面试由主考官主持进行,工作人员按抽签顺序号引领考生进入考场,只叫顺序号。
10、考生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面试试题内容。
11、记时员在面试规定所需时间结束前提醒考生。答题时间到,主考官宣布答题结束,考生完成面试。面试考生不得带走题签和草稿纸,考生退出考场后进入候分室等待公布面试成绩。
12、面试成绩由计分人员计算、汇总、复核后,交主考官和纪检监察人员签字确认后当场公布。成绩宣布后,考生核对本人抽签顺序号和面试成绩无误后签字确认。
八、体检及公示聘用
通过面试的人员须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将在规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办理聘用手续。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九、其它事项
(一)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合格后正式录用,与宣威市统计局签订聘用合同,每年一签,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二)工资待遇参照宣威市统计局公益性岗位执行。
(三)招聘具体事项由宣威市统计局负责解释。
十、组织机构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宣威市统计局负责组织实施。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宣威市统计局办公室,负责招聘工作的具体事项。
十一、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二)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按照国办发〔2002〕35号文件规定实行公务回避。
(三)对违反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应聘资格、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范围内的招聘考试处理。
(四)对违反招聘纪律规定、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的招聘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和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十二、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电话:7162689
监督电话:7165279
附件:宣威市统计局2019年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工作人员计划表.docx
宣威市统计局
2019年8月5日
根据《中共宣威市委组织部 宣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聘用人员管理的通知》(宣办发〔2014〕65号)和《中共宣威市委组织部 宣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使用编制外聘用人员业务办理程序的通知》(宣办发〔2016〕68号)文件精神,宣威市统计局结合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5名,特制定本招聘方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拟计划公开招聘5人,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宣威市统计局2019年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
三、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服从管理;
2、具有诚信、自律、规范、敬业的公共道德和职业道德;富有奉献精神和责任感,拥有团队合作精神和整体意识,大局观念强;
3、热爱统计事业,能吃苦耐劳,具有开拓创新精神;
4、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二级目录计算机类、金融学类、工商管理及市场营销类下所有专业;
6、年满18周岁以上(2001年8月11日及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79年8月11日及以后出生);
7、具有宣威市户籍或生源地在宣威市;
8、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曾在以往公务员招录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中受禁考处罚尚在禁考时限内的人员;
4、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人员;
5、曾因违反有关管理规定被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员;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
7、录用时未取得毕业证及招聘岗位所需其他证书的人员;
8、试用期内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现役军人;
10、具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编制外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时间
2019年8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
五、报名方式
(一)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参加招聘人员请带上报名所需材料到宣威市统计局办公室报名。
地址:宣威市建设东街215号(老公安局院内)
联系人:彭老师,联系电话:7162689,手机:13987497571
杨老师,联系电话:7162689,手机:13988920305
(二)参加招聘人员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原件及A4规格复印件各一份,有基层工作经历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所提供的证书、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提供的资料复印件不再返还应聘人员),同时携带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六、资格审核
宣威市统计局在宣威市纪委驻政府办纪检组的全程监督下,根据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七、组织面试
(一)面试人员的确定
1、本次编制外聘用的岗位均为免笔试招聘。面试由宣威市统计局组织,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经历业绩资料进行评价打分,按得分高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经历业绩评价结束后,电话通知应聘人员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
2、进入面试的人员,若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必须在面试开始前3天向宣威市统计局提交应聘人员本人签名的《宣威市统计局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申请表》,不按规定提交或拒不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和违反了诚信承诺,因此带来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招聘计划数与有效报名人数比例达到或超过1:3的,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招聘计划数与有效报名人数不足1:3的相应调整面试比例进行差额面试。
(二)面试方式及内容
1、面试方式:面试采用半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为15分钟。
2、面试内容:面试内容分综合素质测试和专业能力测试两部分。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其中专业能力所占分值应不低于60%)。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控制线为70分,未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程序。
(三)面试试题的编制及要求
面试试题的编制须在宣威市纪委驻政府办纪检组的全程监督下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入围封闭完成,面试试题的保管和使用须严格按有关保密规定管理。
(四)面试考官的组成
面试考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聘请具有中职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从事组织(人事)工作三年以上经验的领导及工作人员组成。面试考官小组在面试前从面试考官人选中抽签确定,由5人组成,设主考官1名,其中专业类考官不得少于2名。面试考官小组负责面试工作,实行封闭管理直至面试结束。
(五)面试的实施
1、面试设面试考场、候考室、候分室。
2、面试考场设考官席、考生席、计时席、计分席、监督席,实行封闭管理。
3、面试前对面试考官进行面试方式、程序、方法、评分标准、面试纪律和注意事项等培训。
4、面试工作人员包括计时员、计分员、监督员、引领员等。制定并明确面试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
5、考官、考生以代码和顺序号表示。考官组成及姓名等个人基本信息不得向考生公布或对外泄露。考生进入考场后,只能报抽签顺序号,不能透露考生姓名和与身份相关的信息,违者面试成绩扣10分。
6、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面试通知书等材料原件,在规定时间内提前30分钟到指定的面试地点报到,由工作人员核对面试考生本人身份,并向面试考生宣布面试纪律、程序和其它有关注意事项。考生面试先后顺序在面试前抽签确定,并由面试考生在《考生抽签表》上签名确认。超过规定时间30分钟仍未到达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该岗位面试工作照常进行,不再递补和重新组织面试,其后果由考生自负。
7、面试考生在等候面试过程中有特殊情况需要离开候考室的,须在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前往。
8、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及考生所携带的通讯工具、电子产品及有关资料一律于面试前交指定人员保管。
9、面试由主考官主持进行,工作人员按抽签顺序号引领考生进入考场,只叫顺序号。
10、考生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面试试题内容。
11、记时员在面试规定所需时间结束前提醒考生。答题时间到,主考官宣布答题结束,考生完成面试。面试考生不得带走题签和草稿纸,考生退出考场后进入候分室等待公布面试成绩。
12、面试成绩由计分人员计算、汇总、复核后,交主考官和纪检监察人员签字确认后当场公布。成绩宣布后,考生核对本人抽签顺序号和面试成绩无误后签字确认。
八、体检及公示聘用
通过面试的人员须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将在规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办理聘用手续。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九、其它事项
(一)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合格后正式录用,与宣威市统计局签订聘用合同,每年一签,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二)工资待遇参照宣威市统计局公益性岗位执行。
(三)招聘具体事项由宣威市统计局负责解释。
十、组织机构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宣威市统计局负责组织实施。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宣威市统计局办公室,负责招聘工作的具体事项。
十一、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二)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按照国办发〔2002〕35号文件规定实行公务回避。
(三)对违反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应聘资格、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范围内的招聘考试处理。
(四)对违反招聘纪律规定、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的招聘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和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十二、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电话:7162689
监督电话:7165279
附件:宣威市统计局2019年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工作人员计划表.docx
宣威市统计局
2019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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