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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通海门市基层人社公共服务平台补充招聘12人公告

来源: 2019-08-09 10:56

海门市基层人社公共服务平台补充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为加强我市基层人社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根据省和南通市等相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补充招录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录岗位及人数


  基层人社公共服务平台协理员(公益性岗位)12人:海门高新区下属社区1人、正余镇下属村2人、海永镇下属社区1人、海门港新区下属村2人、余东镇下属村2人、悦来镇下属村4人。


  二、报考对象及条件


  报考者须是本市户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大专以上文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较强责任心,愿意从事人社公共服务工作。


  区镇基层人社公共服务岗位面向本区镇户籍(或生源地为本区镇)的对象报考,本区镇没有补录岗位的,符合报考条件的对象可选择邻近区镇岗位进行报考。报考区镇基层人社公共服务岗位者还须具备下列情形之一: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2.特困职工家庭的;3.城乡零就业家庭的;4.低保边缘户和重点优抚对象家庭的;5.离校未就业或办理失业登记手续6个月及以上的;6.市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家庭的(包括城镇“4050”、单亲、残疾人员、复员军人以及被征地农民等家庭)。


  三、招考程序


  补录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报名者应持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信网学历证明、户口簿、近期2寸免冠照片3张进行报名。


  以“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条件报名的,须携带有效期内的城乡低保证;以“特困职工家庭”条件报名的,须携带总工会颁发的《特困职工证》或相关证明;以“城乡零就业家庭”条件报名的,须携带被认定为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贫困户的有关材料;以“重点优抚对象”条件报名的,须携带有效期内的相关证明材料;以“低保边缘户”条件报名的,须携带户籍所在地社区证明和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以“失业登记6个月及以上”条件报名的,须携带《就业创业(失业)登记证》(未办理失业登记手续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市人社部门出具的无社保缴费记录证明);以“市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家庭”条件报名的,须提供城镇“4050”、单亲家庭、残疾人员、复员军人以及被征地农民等方面的相关证明。


  以上材料均为原件,同时还须分别提供复印件一份。


  报名日期:2019年8月13日- 14日。


  报名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报名地点:海门市人力资源市场停车场西北角退休人员活动中心内(海门市海兴路65号)


  2.审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报名者提供的材料,对照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定。


  3.考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入考试环节并领取准考证。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分方式。笔试主要考察参考人员的公共基础知识和文字组织能力。成绩合格者,分岗位类别,按岗位数3:1的比例进入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形式,重点考察参考人员的计划、协调、应变及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不合格者自然淘汰。面试后,按笔试考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总分。


  各项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考试成绩同分的,进行加试,取加试分数高者)。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在本公告规定的网站发布。


  体检由海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5.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政审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察工作由海门市劳动就业管理处组织实施。


  6.公示:拟录用人员确定后在海门市人民政府官网-人事信息栏(http://www.haimen.gov.cn/)、海门人力资源网(http://www.hmrczp.com/)、海门就业网上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t91.cn/#/jy/320684)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7.录用:公示无异议者,按报名岗位进行录用,签订录用合同(其中含试用期3个月)。


  出现体检不合格、考察未通过、明确主动放弃录用资格、公示结果影响录用及其他影响录用情形的,空缺岗位按程序依照总分由高到低递补。


  四、待遇及管理


  被录用为基层人社公共服务平台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按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1.5倍执行,参加国家规定的各项社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党团关系、日常管理及考勤由所属区镇(街道)、村(社区)管理。


  五、组织领导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立公开招考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标准条件,严格招考程序,确保公开招考工作顺利进行。


  六、纪律与监督


  招考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报考人员与实际使用单位负责人或相关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招考工作接受市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咨询电话:0513-82212576


  监督举报:0513-82100551


  海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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