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内蒙古呼伦贝尔市纪委监委、市公安局招聘辅警57人简章
2019年呼伦贝尔市纪委监委、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留置看护警务辅助人员简章
根据《2019年呼伦贝尔市纪委监委、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留置看护警务辅助人员实施方案》,现将本次招聘工作的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本次公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主要承担留置看护辅助工作,计划招聘57名(男性47名、女性10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公开招聘留置看护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
二、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自愿从事留置看护监管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分配,能够严格遵守相关保密规定。
2、具有呼伦贝尔市户籍。
3、25周岁以下(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要求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计算机专业人才3名要求具有计算机本科及以上相关学历,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到2019年8月1日。(详见附件《2019年呼伦贝尔市纪委监委、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留置看护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
4、身体健康、反应机敏、五官端正;无残疾、无斜视、无色盲、无重听、无口吃、无纹身、无精神类疾病、无传染病史和心脑疾病;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米以上,裸眼视力不低于4.5。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适应夜间值班。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曾被判处刑罚的;
3、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和强制隔离戒毒的;
7、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职业证书的;
8、曾被开除公职或者辞退解聘的;
9、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辅警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10、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1、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2、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点:呼伦贝尔市公安局人民警察训练支队警体馆(新区规划三街,呼伦贝尔市职业技术学院西侧)
报名时间:2019年8月18日至 8月20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并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如出现报名人数不足的情况,由招聘领导小组决定是否延长报名时间)。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进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需携带以下材料:
(一)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色照片8张
(二)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所在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三)本人学历原件证书及复印件一份;
(四)父母和配偶符合公安英烈、因公牺牲、荣立三等功以上条件的,需出具证明文件(证书)或书面材料;
(五)辖区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证明。
应聘人员在呼伦贝尔市公安局门户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2019年呼伦贝尔市纪委监委、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留置看护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正反面打印),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市纪委监委、市公安局负责,将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提交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证明的,一律取消报名资格。
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现场发放体能测试准考证,准予参加体能测试。
四、体能测试
应聘人员现场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后,进行体能测试环节。应聘人员须携带与现场报名时一致的二代身份证、户口簿等原件或户口所在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等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能测试。测试结果按照不低于计划招聘岗位的1:3比例进入笔试。
体能测试时间拟定为2019年8月23日—25日,体能测试地点: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
体能测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身体素质和体能,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人社部发〔2011〕48号)进行。
体能测试科目
①纵跳摸高
(男子:≥265厘米;女子:≥230厘米,三次取最高值)
②立定跳远(两次取最高值);
③10米×4往返跑(两次取最高值);
④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
纵跳摸高成绩合格者进入立定跳远、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等三项。立定跳远、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等三项成绩之和为体测成绩,体测成绩按照不低于计划招聘岗位的1:3比例从高到低进入笔试。孕妇、伤病和体能差的人员,请慎重报考,在体能测试过程中,出现任何伤、病等问题后果自负。体能测试成绩于2019年8月27日,在呼伦贝尔市公安局门户网站上公布。
五、考试
进入笔试人员须于2019年8月28日9时至29日17时到呼伦贝尔市公安局人民警察训练支队办公楼大厅领取准考证。地址:新区规划三街,呼伦贝尔市职业技术学院西侧。
(1)笔试时间:2019年8月31日。笔试具体地点、时间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有效期限内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和准考证,否则不准参加考试。
(2)笔试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在海拉尔区设置考场。
(3)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适应岗位应具备的知识水平和基本能力,满分100分。
(4)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使用汉文试卷。
(5)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民族加分政策,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民族信息以本人二代身份证信息为准。应聘人员报名应真实填写《报名表》,凡因报名个人误填民族信息的,不进行加分,责任自负。
(6)公安英烈的配偶及子女笔试成绩后加 2分;因公牺牲民警的配偶及子女笔试成绩后加 1.5 分;荣立三等功以上民警的配偶及子女笔试成绩后加1分。以上条件均符合,只择最高分加。
第(5)、(6)项均符合条件的进行累加。
(7)公布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适时在呼伦贝尔市公安局门户网站上公布。
六、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按照总成绩分数由高至低排序确定进入体检与考察人选。招聘计划内同一职位总成绩末位出现并列情况,按照体能测试测试成绩排名进行确定。
七、体检与考察
体检和考察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于统一组织实施。
(一)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在呼伦贝尔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对于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由市纪委监委、市公安局负责组织实施。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等。
八、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相关信息适时在呼伦贝尔市公安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在招聘期间弄虚作假和对群众反映有问题影响聘用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岗位出现的空缺,按性别由其他岗位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体能测试、体检、考察合格)依次递补,进行调剂。
被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一经录用,采取“集中管理、统一调度”的运行模式。培训和执勤期间实行准军事化管理。
九、纪律和监督
1、公开招聘参照《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实行工作回避制度。
2、公开招聘工作由市纪委监委、市人社局机关纪委、市公安局机关纪委进行全程监督。
3、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有关规定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予以清退。
4、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追究其相应的责任。
十、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薪酬由财政全额保障,参照市公安局现有警务辅助人员的薪酬标准(交纳五险一金)执行。
十一、其他
1、招聘各个环节的成绩以及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和招聘工作相关事宜,均在呼伦贝尔市公安局门户网站上公布,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
2、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报名表》填写的个人联系方式务必保持畅通,若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导致在资格复审、递补、重要事项通知等环节出现未能联系上应聘者的情况,按自动放弃处理。
3、本次招聘免收应聘者报名及考务各项费用。体检费用由医院按标准向应聘人员收取。
4、本次招聘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470-8311600—6516
监督举报电话:0470-8311600—6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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