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公务员考试关于衡阳市公开招考公务员部分职位资格条件调整的说明
一、调整的政策依据
本次调整是在省公务员招考主管部门和省人事厅的统一部署下,经过市公务员招考领导小组主要领导同意,并由市招考办与招考单位经过充分协商后进行的。
二、调整的背景
本次调整是根据目前我市公务员招考报名的形势发展变化,顺应部分报考人员的强烈要求进行的。
三、调整的目的
本次调整是为了放宽一部分报考限制条件,不拘一格广纳人才而进行的尝试。
四、调整涉及到的单位
市白沙洲工业园区管委会、市经委、市公安局、常宁市公安局、祁东县公安局、衡南县公安局、衡山县公安局、衡东县公安局、南岳区公安局、市规划局、市交通局、市畜牧水产局、市商务局、市衡州监狱。
五、调整的职位详见《衡阳市公开招考公务员部分职位资格条件调整公告》
六、调整后的职位资格条件异动一览表(附后)
七、衡南县公安局基层民警1的职位代码为213,基层民警2的职位代码为214;南岳区基层民警1的职位代码为236。
八、调整后报名时间延长至3月11日
九、调整后原报考已调整职位的考生可以报符合条件的任一职位,
不需要重新缴纳考务费。
十、没有调整的职位,根据《2008年衡阳市公开招考公务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的规定,原则上不允许考生报考其他职位。
十一、请各位报名参考人员理解、配合、支持衡阳市的公开招考工作,我们将竭诚为大家提供率、高质量的服务。
衡阳市公开招考公务员和机关事
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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