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公务员考试2013年湖南公务员面试热点:保护祖国的花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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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表述】
"一尺三寸婴,十又八载功。"儿童承载着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家庭的希望,在其成长的过程中需得到应有的保护。近期全国关于儿童受到伤害的事件频繁发生,特别是数起性侵幼女事件的曝光,引发人们对儿童现状的极度忧虑和加强儿童保护的呼声高涨。
另一方面,要进一步健全保护儿童的法制。我国并未建立儿童保护国家标准,这表面我国的儿童保护需要进一步健全法制,夯实保护儿童的法治基础。目前我国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主要有《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及《收养法》等,表面看已得其大体,但出台法律文本是一回事,落实到具体的生活现场,儿童保护的法律贯彻与实施,还远不能让人乐观。与儿童保护紧密相关的司法机关、学校、家庭、社会团体等,如何更加有效地把现有的法律执行到位,显然是当务之急。
一个社会文明程度再高,也不能绝对避免针对儿童的违法犯罪行为,但是,如果在法治建设、社会环境、儿童教育(包括儿童自我保护教育)等方面,确立起一套儿童权益、保护儿童身心健康的"国家标准",如果儿童保护工作能够在国计民生中占有更加突出的位置,保护儿童成为社会发展和文明进步的至关重要的环节,那么,侵害儿童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就可望得到有效遏制,侵害儿童案件就可望大幅减少。
对此,立正网教育老师建议:
其二,完善儿童保护法律制度,加强法律震慑效果。保护儿童离不开法律的刚性威力。针对侵害儿童人身权利的违法犯罪活动,鉴于其对儿童身心健康和成长的巨大危害性,国家和各地需要严厉的打击措施。完善法律制度,明确告知人们哪些行为是非法的,违法者将要受到怎样的制裁;同时违法者受到严厉制裁,在社会上会起到很好的警示教育作用,对预防犯罪也会起到震慑作用。因此,要加大有关儿童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既做好法律法规本身的宣传,同时又结合典型案例宣传,就会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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