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公务员考试2014湖南公务员面试热点:商贩给城管打分
【热点背景】
【理论分析】
只有看清楚自己所处的位置,城管部门执法理念和方式才会有所突破,无论是"眼神执法"、"举牌执法"、"围观执法"、"献花执法",还是今日的"请商贩给城管打分",可以说,社会民众从中看到的是一个力求人性执法、为民执法的新城管形象,它传递出来的是一种社会正效应。
另一方面给城管打分有失,需补强权利意识。作为利益攸关方,城管和商贩有着剪不断理还乱的关系。在管理与被管理者之间,由被管理的商贩给城管"挑刺",本不属于什么制度性创新。不过由于城管和商贩的敏感关系,以及一直以来表现出的强弱差距,使得这样的测评极具眼球效应。不过较之于打分本身来说,认为商贩给城管进行评价,容易丧失执法,明显违反了基本常识,依然延续着一种权力思维。
此外,创新执法不能流于形式,更要注重服务城市这个本质。城管问题由来已久,仅有执法形式的创新也许难以解决城管执法中的问题。扭转城管执法形象,还需配套制度做支撑。否则,柔情执法只是一个美丽"花招",最终流于形式,不能修成"正果"。 城管想用新型执法方式改变人们的偏见,摆脱过去暴力执法的形象,这一点是值得肯定的。但更重要的还是研究长效机制,不要让执法方式的探索仅仅停留在外在的形式,甚至陷入越走越偏激的怪圈。人们长期以来对城管形成的印象并不会因一个眼神、一朵玫瑰就能轻易改变。"打分"也好,"献花执法"也罢,只是对执法手段的修修补补,是治标不治本。要想真正创新城市管理,必须改变思路,从"城市管理"迈向"城市服务",要让权力真正为人民服务。
一是要合理分配评价权。对于城管的评价,商贩、市民以及体制内都应有一套打分系统,至于这些打分的占比是多少,则需要综合考量,以达到的平衡--既能有效遏制城管暴力执法,又能杜绝商贩评价左右城管行为。只要合理地分配评价权,"商贩给城管打分"就可能达到共赢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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