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公务员考试2014湖南公务员面试热点:古村落保护
【背景链接】
2014年1月29日,300年历史的贵州报京侗寨因失火已被毁掉上千间房屋。而仅在半月之前,云南的"月光之城"独克宗古城陷入火海,"半壁江山"顿成绝响。
【标准表述】
古村落亦称传统村落,是指聚居年代久远,具有历史、文化、科学、艺术、社会、经济价值的历史村落。
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北考察时强调:特别是古村落要保护好。这对于建设美丽中国,建设文化强国,传承中华传统文化,增强民族自豪感和心灵归属感,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和国际影响竞争力,都具有重要的现实价值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一是保护意识淡漠,财力不济,外出务工等原因,以致古村落乡土建筑"老龄化、空巢化"的"自然性颓废"趋势正在蔓延。
三是加快城镇化、美丽乡村、新农村建设中"旧村改造"决策误导,"急功近利"追求政绩的弊端,"涂脂抹粉"的"形象工程"等原因,导致古村落"大拆大建"的"建设开发性破坏"仍在延续。
五是古村落长期来"萎缩性管理"和"多头管理"的弊端,保护法规、制度、政策相对滞后,新农村建设中"鼓励新建"(按投入补贴)的政策缺陷,农村乡土建筑产权不清等,这些都是给古村落保护带来诸多问题的重要原因。
[对策建议]
一是各级政府应坚持文化自觉,将古村落保护作为城乡一体化、建设美丽乡村的重要任务。将之纳入政绩考核指标,建立"保护责任追究制度"和"古村落保护领导小组";各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配合抓好古村落的保护、利用、管理等。
三是古村落应创新"多元化、社会化、转移性"保护模式。探索实施古村落"村民自保、私保公助""村集体筹资保护、政府收购保护、产权转移、公保私用"等多元化保护方式。积极鼓励社会组织、企业和个人"认领、认养、认保"乡土建筑等社会化参与保护利用。适当允许村民以单体出让、村集体整体出租使用年限,由社会组织、企业、个人租用和购买经营权等转移性保护方式,以加快古村落乡土建筑的有效保护与利用。
五是古村落保护利用与发展旅游必须"以民为本,共保共享"。古村落保护要尊重村民自治的权利,不能大拆大建,更不能全部迁走村民,要始终坚持生活延续性和文化活态保护。古村落保护利用的各项规定应写入村民公约,以提高村民自觉保护意识、约束村民无序建设行为。发展旅游要维护村民经济利益和文化权益,保存好古村落乡土文化与自然生态,维护好宽松安静的人居环境;避免干扰破坏村民的传统习俗和生活秩序;要调动农民积极性,出台扶助政策鼓励村民利用乡土建筑发展农家乐、民宿休闲和农业观光旅游,让保护发展成果惠及全体村民和社会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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