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公务员考试2014湖南公务员面试制胜法宝:精炼准确的语言(2)
(二)应适时收尾
当解释实在难以奏效时,考生不必着急,"话不投机半句多"。如果考官已经做了某个判断,往往很难改变他的观点,这时转移话题是的解决办法。考生若抓住这个问题不放,非要让考官明白,反而容易将答题气氛弄僵。
(三)有理有据
解释其实就是阐明考生论点的论据。在你有力的论据和一定逻辑推理的支持下,考官将更容易接受考生的解释。
(四)实事求是
解释时若真实情况难以直言,考生不要寻找借口、强词夺理,更不能巧言令色,凭空编造。该解释的,就讲明客观原因,表明自己态度;不该解释的,不要妄加说明。
考生若有不便直说的或不愿在考场表露的,可以如实向考官说明并请求他们的谅解。
(五)承担责任
当考生被要求解释自己过去工作中的失误或某些不足时,若仅仅说明事情的经过而回避自己的责任,就不明智了。
如果希望通过自己的解释获得考官的信任和谅解,考生勇于承担责任。因为考官并不是只关注"错误是谁造成的",他们真正感兴趣的是"谁承担的责任并做了怎样的弥补"。
在自己承担责任时,要就事论事,将责任严格限定于所解释的事情上,不要随意扩大。有的考生误以为自己承担的责任越大,就表明自己的态度越诚恳,这是误解。
有的问题甚至只需自己承认自己的失误或不懂,不用解释。例如考生迟到五分钟,除非有确实的理由,否则不要解释,诚恳地向考官道歉就可以了。
(六)间接解释
即以第三者的角度去解释,包括自己原单位领导、大学的老师、奖状证书等书面材料以及媒体资讯等等。引用第三者的身份进行解释将增强自己解释的客观性和说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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