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公务员考试热点时评:央企不能只追求激励机制市场化
尽管现实情况需要央企推动激励机制的改进,但是必须看到,没有有效的市场评估机制,就不可能有真正有效的激励机制。
所谓分红权激励,就是企业股东将部分分配利润奖励给为企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科研管理骨干。主要采用岗位分红权和项目收益分红两种方式。股权激励可以视作是对企业管理层购买忠诚度,降低可能出现的"经理人道德风险";分红权激励可以视作是对企业科研层购买忠诚度,保证研发力量的稳定和提升速度。
尽管现实情况需要央企推动激励机制的改进,但是必须看到,没有有效的市场评估机制,就不可能有真正有效的激励机制。此次试点,注重利润考察的倾向仍然明显。但是,谁来界定利润增加的来源?是科研推动的结果,还是既有优势地位造成的结果?如果缺乏必要的评估,那么分红权激励的出发点再正当,也不能不让人怀疑,只是为央企的高薪收入再上一个台阶立了个合法名目。
还要问一句:在为央企安装财富回报新翅膀的同时,能否同时试点一下,给央企行为戴上必要的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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