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链接】
近日福建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千名"老赖"被拘留。福建各级法院充分运用法律赋予的罚款、拘留、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追究拒执罪等强制措施,加大对恶意逃避债务、规避执行及暴力抗拒执行等行为的打击力度,引导当事人主动履行生效裁判确定的义务。据报道,有的"老赖"在当天就还清了欠款。此事在社会上引起极大热议。
[综合分析]
一方面,被执行人难找、财产难寻是长期困扰法院执行的难题。向社会公布"失信黑名单",无疑是法院应对执行难的应时之举、权宜之计。这么做的好处是,从眼前看,有利于通过强大的社会舆论压力形成对"老赖"围追堵截之势,当事人胜诉后的合法权益,突破"打赢官司,拿不到钱"的困境与尴尬。从长远看,"失信黑名单"闹市做"广告",让"老赖"们在社会上"走红",同时也会强化公众的底线意识,使依法办事、诚实守信成为自觉自律,其教育与警示意义不可低估。这种做法无可非议,大可不必为此生拉硬扯、上纲上线。
[启示]
事实上,社会征信体系的建立、运营全过程都需要法律法规支撑。但到目前为止,只有个别地方出台过关于个人征信方面的地方法规,国家层面尚没有统一的有关社会征信体系方面的政策和法律法规,这使得构建整个社会信用体系的法律基础薄弱。大量可以开放的信息封闭在行业主管部门手中,部门之间、地区之间因缺乏法规约束而难以协调。目前老赖名单的出台亦只是法院一家名下的"黑户",如何在一部大法的统领下,打破信息封锁,促进区域性、行业性的征信系统全国化、网络化,按法律规范和市场需求逐渐统一技术标准和工作规范,最终达到全国征信体系统一,应是下一步更重要的命题。
对于司法部门来说,其依靠的不应是道德羞辱式的手段,而是需要发挥法律的刚性。只有从顶层设计的高度,以及司法本身的范畴,进行全国性和系统性的信用系统建设,并辅以相应的制约机制,让失信者在求职、创业、保险、出行等各个方面都受到限制,其才会对信用抱以高度的敬畏,整个社会的诚信建设才会有处落地。对此,立正网教育老师建议:
同时要严格加强执行力,将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受到信用惩戒。让"老赖"们将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受到影响,在生意场上将寸步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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