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公务员考试2014湖南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铲除欠薪顽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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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表述】
时至今日,国家专项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已有十余年,但欠薪现象经常出现反弹。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受到外部形势变化、楼市不景气等因素影响。例如,一些房地产开发商自身缺乏资金,建好了房子卖不了,开发商资金回笼困难,就拿房子来顶工程款、劳务费,而一旦劳务公司卖不出房子,农民工就会面临欠薪。另一方面则在于企业开工手续不齐全、转包现象多、不签订劳动合同等问题。在建筑领域,用工不规范、不签合同的情况屡见不鲜,部分建筑施工企业按照工程进度拨付工程款,不依法按月发放工资,就容易引发欠薪事件。
更关键的是,由于建筑企业层层转包现象也较多,一旦出现欠薪状况,农民工往往讨薪无门。很多案件中包工头也是受害者,往往出现包工头组织策划农民工上访讨债的情况。
表面上看,欠薪问题属于劳资纠纷,但问题的解决,往往不像勒令企业老板立马给钱那么简单。事实证明,每一份工资要进入农民工的腰包,并不容易。以欠薪问题最为严重的建筑行业为例,不签劳动合同的用工方式,使农民工陷入维权陷阱;层层转包的承包模式,使农民工处于利益链的最末端;垫资施工的运作模式,使农民工工资成了"连环债"中最脆弱的一环;项目结束才拿钱的结算方式,使农民工从一开始就进入"被拖欠"状态。
农民工追薪之路,是维权之路,也是正当权利回归之路--对广大农民工而言,最现实、最迫切的权利诉求就是谋求就业、教育、医疗、社会等方面的公平待遇,获得平等的劳动者权益、畅达的权利伸张途径。这一切的确无法靠严刑峻法来实现,而应有赖于社会的系统整治,有赖于社会民主政治的文明进程。
[措施]
一是切实规范企业行为,从源头上减少用工纠纷。尤其是规划、建设、房管等相关部门宜提前介入,确保开发建筑企业各种证照手续齐全,把农民工工资纠纷化解于萌芽状态。
同时加强对重点企业和生产经营困难企业的实时监控、排查,发生欠薪情况后,工会、劳动监察等方面宜及时介入,将劳资纠纷纳入法律解决渠道。此外,劳动部门还宜与公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严肃查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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