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公务员考试公务员的道德规范与能力同等重要
2008年6月中共中央在印发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规划"中指出:要建立公务员正常退出机制,完善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回避和交流制度。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发挥考核结果在干部任用和监督管理中的作用。规划中还指出了,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是我们党深刻总结反腐倡廉实践经验、准确把握我国现阶段反腐倡廉形势得出的科学结论,是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全局的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必然要求,对于实现党的确定的各项任务、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工作规划》是今后5年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指导性文件,各级党委、政府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落实《工作规划》作为全面贯彻党的 精神、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政治任务,列入议事日程,深入学习宣传,认真组织实施。各级纪委要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协助党委抓好任务分解和落实。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要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认真做好所承担的各项工作。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狠抓任务落实,务求取得实效。要把贯彻落实情况列入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评价范围,严格责任考核,强化责任追究。要健全工作机制,加强调查研究,实施有力指导,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近年来,"公务员考试"越来越热,本来,"公务员退出机制"并不新鲜,工作规划也非生效之法,似乎没有太多"影响因子"。但"要建立"的潜台词又仿佛告诉我们,直到目前,我们还"没有建立"公务员正常退出机制。其实,公务员就是为了公共利益而产生的一种职业,并不是一种特权,但在制度上,公务员退出机制却并非缺失。1993年《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中就有相关规定,而且还引入了公务员聘任制。2006年1月正式实施的《公务员法》更是突出了对公务员的严格管理:除规定了严明的行为规则和考核、惩戒制度外,还规定了公务员9项基本义务、16项基本纪律。公务员的遵纪和履职都将进行严格考核,考核的结果与职务的升降、福利的消长以及最为关键的辞退相挂钩。此外,《公务员法》还对领导干部规定了"引咎辞职"和"责令辞职"。只是这种种制度设计,均在实践中被"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之后,轻轻化解于无形。要为这一判断找寻一些事实佐证是轻而易举的,在互联网时代,只要我们在搜索工具中输入"引咎辞职"等关键词一检索,就可发现类似个案寥寥无几。造成这一现状的原因难道是因为我们的公务员都太过优秀,以至于基本没有引咎辞职或被责令辞职的机会吗?当然不是,从司法机关发布的各类案件数据看,贪污腐败行为还呈多发态势,重大安全事故背后的渎职和失职也时有发生。影响最大的,莫过于已成国际笑话的陕西华南虎照风波。因一张伪虎照而带来的行政公信流失,已令陕西省林业厅及多个行政机构蒙羞。然而至今仍没有任何官员勇敢地站出来坦承愿对此负责,更遑论有官员对此"引咎"或是为此被"问责"。这或许就是现行"公务员退出机制"不正常的典型表征吧!
希望我们当代的公务员不仅用"公务员考试"来检验自己的能力,同时,也应该用良好的道德行为规范规范自己的行为公务员的道德规范与能力同等重要,对自己也要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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