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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食药监总局印发《中成药通用名称命名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按照规定,中成药通用名称一般不采用人名、地名、企业名称命名。这不仅适用于中药新药的命名,也适用于对原有中成药不规范的命名。
不过,很多事情往往有利也有弊。据统计,此次改名规定涉及5000多个中成药名。其中,具有百年历史的云南白药,再也不能用"云南"这个地名来命名。但是,中药自古讲究"道地药材"。川黄连、浙贝母、岷当归、淮山药等,都是在药名中直接标出地名。中药命名有地名在内,有点像现代的"地理标志产品"。同是黄连,四川产的含有效物质比湖北产的高。地理等因素对中药材的生长起决定性作用。中药如果不强调道地性,就无法区分究竟是产于淮南的橘,还是生于淮北的枳,让人不辨良莠,最终殃及中药"老字号"的名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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