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的规范性连通着权威性,只有全社会对执法文明积累更多信任与共识,法治化进程才能得以顺利推进
7月26日,全国公安机关除值班备勤外的全体民警,都在公安部组织的一场规范执法视频演示培训会上,通过视频好好上了一课。这场培训围绕现场接处警和执法执勤的关键环节,从法律要求、处置流程、言行举止、策略技巧等方面,对基层一线民警的基本执法执勤行为作出规范和示范。会上的一个细节,得到了舆论的一致点赞:演示中提到,民警执法时若遇群众围观拍摄,在拍摄不影响正常执法的情况下,民警须自觉接受监督,不得强行干涉群众拍摄,习惯在"镜头"下执法。
一段时间以来,多起与警察执法行为相关的社会热点事件,其关注的焦点最终往往落脚在"镜头"上。如何用可见的方式还原出公众信服的真相,成为增进警民互信的关键。最近正式实施的《公安机关现场执法视音频记录工作规定》明确要求,公安机关接受群众报警、当场盘问检查等6种现场执法活动,必须进行现场执法视音频记录,从而对于防止执法权的滥用加上一个硬性约束。所有这些提高执法"可见度"的努力,都是以制度化的形式保障执法规范化。事实上,每一次经得起检验的执法行为,都在促进全社会法治共识的形成。
执法规范化的培训,是公安机关为适应新的执法环境迈出的可喜一步。执法活动是公安机关最基本的活动,执法行为是公安民警最基本的行为。未来,公安民警还将继续增强依法履职能力,学会在监督下工作、在法治轨道上履职,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中自觉率先垂范。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执法,才可能全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确保每项执法活动都经得起法律的检验,并在每一项执法活动、每一起案件办理中,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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