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终身追责制度,是让国企投资经营更守规矩,并非要求每一笔投资都稳赚不赔、每一项决策都有先见之明
出台终身追责制度,针对的是国企决策方面的约束失之于宽。《意见》中列举的九大方面54种情形,都是过去长期发生甚至比较严重的方面。比如,审计署2014年发布的11家央企的审计公告显示,上百亿元投资亏损中,不少看上去十分"任性",有的企业借给民企20亿元买矿、次年再花40亿元高价回购;近几年,国企走出去步伐加快,大手笔"买买买",然而不少项目转眼却成了亏损黑洞,几十亿甚至上百亿元投资打了水漂;还有一些国企,只关心负责人任期内的营收数字好不好看,不切实际追求规模,加剧产能过剩,最后滋生一批僵尸企业。问题是,亏损之后,许多决策者只要换家企业、换个岗位就可卸责,有些甚至留在原有岗位继续发号施令。要遏制违规经营、盲目投资、暗箱操作、转移资产等痼疾,提升决策的规范性势在必行。
有人担心,终身追责制度也许能管住拍脑袋决策,却也可能让人不敢拍板,助长"宁可错过也别犯错"的想法,如此一来可能会捆住企业的手脚。这显然是种误解。
其次,追责的指向主要是违规行为。具体说来,主要指经营管理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管理规定、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造成国有资产较大损失的情形。只要企业决策制度完善,决策从头到尾依程序而行,该论证的论证,该评审的评审,该集体研究的集体研究,如果出现因为市场环境、行业周期的变化而致亏损或效益不佳,则不必过于紧张。市场竞争有盈有亏,乃是常理。建立终身追责制度,是让国企投资经营更守规矩,并非要求每一笔投资都稳赚不赔、每一项决策都有先见之明。
终身追责制度,不仅为国企经营投资决策划出了"红线",也将成为国企改革与发展的"安全线"。在激励中奋发前行,在约束下规范发展,国企才能真正做强做优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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