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什么性质的企业,都必须把激励机制纳入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约束,以求企业的持续活力与壮大,区别仅仅在于国企员工持股需要平衡的目标更复杂
纵观中国30多年改革开放历史,任何一次对社会激励机制的成功调整,都会释放出强大的改革活力。然而,国企的效率问题从来不是孤立的,员工持股作为国企改革中最具挑战性和敏感性的难题之一,在实践中之所以几经反复,就是因为难以把握"激励员工"和"保全国有资产"之间的平衡。一旦处置不好,就会引发"国有资产流失"的担忧。
正因此,此次国企员工持股改革方案,不仅确立了积极稳妥推进的基调,还提出了激励与约束并重的改革目标,即"建立健全激励约束长效机制"。作为一份旨在增强国企活力的改革意见,此次员工持股试点可谓"严"字当头。比如,限定了试点范围为混合所有制国有企业,且主业必须是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商业类企业,央企二级以上企业和各省所属一级企业暂不开展;不仅把持股员工的范围圈定在直接影响企业的科研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上,还细化了股权内部流转和退出机制……这些限制,不是为了束缚国企改革的手脚,而是体现了公平、激励的改革思路。改革的活力,不能以牺牲国有资产为代价,否则,壮大国企的目标就成了一句空话。
全面深化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国企员工持股改革更是如此,正式试点是好的开始,但不可能一"持"就灵。员工持股旨在通过激发劳动力要素活力,以做强做大国有企业,但并非意味着国企要一味和民营企业比用人机制的灵活,关键要在增强对人才的综合吸引力上下功夫。开展员工持股试点,与国有企业功能分类、混合所有制改革等其他相关政策之间的衔接非常紧密,应统筹推进。全面增强国企活力,提供更好的干事创业舞台,让员工与企业全面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可能是更现实的方式。
编辑推荐: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理培训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