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评论背景:
时事评论观点:
诚然,公共安全视频系统所记录的信息,具有较强的隐私性和保密性。不过,因此拒绝一切个人查看监控的请求,未免有些不近人情。倘若因此而加重个人损失,更难免令人心生怨言。现实生活中,丢失贵重物品、小孩被拐、老人走丢等情况时有发生,允许个人查看监控能够更便捷地解决问题。
《广州市公共安全视频系统管理规定》以法律形式赋予了市民查看监控的权利。当然,任何权利都是有边界的,就查看监控而言,市民的查阅权仅限于"情况紧急",还必须进行身份信息登记,由此避免了滥用查阅权。此后,公安机关不能以"不对个人公开"为由推脱责任,这本身也是破除执法神秘化的有力举措。
作为一种新生事物,"紧急查看权"仍有待于补充完善。在人性化执法已成为共识的时候,城市管理者应努力让公共安全视频监控更加人性化。基于便民利民的考虑,如果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能多为公众打开方便之门,不仅公共安全能够更加有保障,"全网共享"的目标也更加容易落到实处。地方的积极探索实践,也有利于在国家层面针对公共安全视频建立统一规范。
编辑推荐: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长理培训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责任编辑:长理培训)
点击加载更多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