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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公务员考试2016年9月时事评论:精神赔偿扩大范围是法治应有之义

来源: 2017-07-11 13:00

  时事评论背景:
  时事评论观点:
  以往,之所以未对非刑事司法赔偿中的精神损害赔偿作出规定,是因为根据国家赔偿法,精神损害赔偿适用于行政赔偿、刑事赔偿中侵犯人身权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可是,非刑事司法赔偿中,有侵犯人身权情况的,怎么办?
  由此,非刑事司法赔偿虽然以财产损害赔偿为主,但司法人员在民事、行政诉讼过程中侵犯公民人身权的,也应当对人身损害予以赔偿,这其中当然包括精神损害赔偿。《解释》将精神损害赔偿首次引入非刑事司法赔偿领域,实则符合国家赔偿法的立法精神,也与精神损害赔偿不断扩大相一致。
  国家赔偿若不涉及精神层面,则无法起到补偿和抚慰受害人的作用,赔偿的意义、效率都会大打折扣。民事赔偿中,精神损害赔偿率先破冰,之后,刑事司法赔偿也引入了精神损害赔偿。如今,精神赔偿又被纳入非刑事司法赔偿实践,这必将有利于促进公正司法,让司法人员更加谨慎地使用权力,更加兢慎地履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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